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殡葬管理

第七节 殡葬管理


1986年6月,民政科配备了一台火化专用车,负责往火化场
运送尸体。区政府在北4公里处建了面积为378平方米的祭扫堂,
集中存放骨灰。 1986~1990年,全区火化尸体850具,火化率达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