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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称工作

第二节 职称工作


1990年,职称管理工作从科技科移交给人事局。人事局接收
此项工作后,先后对全区(局)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登记
造册及考核、评聘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了“黑龙江省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继续教育证书”。同
年,人事局开展了集体企业干部的职称评聘工作,全区共有28名
干部获得中级职称,129名干部获得初级职称。
1990年,区(局)共有高级职称人员62名,中级职称人员391
名,初级职称人员9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