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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事侦察

第二节 刑事侦察


1986年以来,区公安机关与其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侦
察,破获了一些特大、重大案件。1986~1990年,全区共发生各
种刑事案件571起,破获案件299起。其中,特大案件发生10起,
破获9起。重大案件发生94起,破获80起;一般案件发生451起,
破获130起。追缴现金及赃物折合人民币5.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