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消防监督
第四节 消防监督
1986年7月,全区开展以安全防火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作,
打通防火通道21条,搬迁木桦40堆、板条85立米,拆除住房1163
平方米、板椰子156个,更新老化电线5万延长米,移动电柱25
根。
1987年,公安局消防科严把用电安装审批关,建立健全了审
批制度和审批手续,实行专人审图、专人验收,全年共审定电源
安装图纸23份,验收合格部位26处。
1988年,消防科开展了消防法规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宣传车
宣传24次,防火专题广播11次,板报图窗宣传32期,制作永久
性防火宣传标语板90块。
1989年,为了消除城镇房屋火灾隐患,消防科组织全区~、二
级防火单位对锯木保温层进行改造,把锯木改换成珍珠岩和炉灰,
更换总面积为12.6万平方米。同年还打通采运公司贮木场内消防
通道300延长米,改造老化电线6千延长米。
1990年,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中,消防科利用广播电视播放
防火灭火常识40余次。下发防火宣传品1.3万份,设立永久性
(见附图)宣传板牌37块,出动防宣传车82台次。10月份,组织
开展了防火宣传一条街活动,全区各单位共有1.5万人次参加了宣传活
动。
1986~1990年,消防科组织全区各部司开展各种防火大检查
88次,查出火险隐患1648处,下发防火隐患通知书及整改通知书
36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