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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纪检察

第二节 法纪检察


1986年以来,区检察院本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经常深入各单位走访、调查、发现一般违法案件,及时转交给有
关部门处理,并利用广播、电视、讲法制课等形式,进行法制宣
传,推动了法纪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1987年,检察院共受理法纪案件5件6人,其中立案2件3
人,做免予起诉1件1人,依法起诉1件2人,法院都作了有罪
判决。
1988年6月,检察院成立了举报站,建立了举报工作制度,每
周星期三为检察长接待日,在全区设立18个举报箱,聘请检察联
络员14名。举报站成立后,受理举报案件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
访21件。当年,共受理法纪案件3件,均属责任事故案,都及时
交由行政部门依政纪处理。
1989年,法纪检察工作人员调查了4个林场,3个派出所和
9个居民委,查处2件一般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