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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宣传活动

第四节 宣传活动


1986年以来,区计划生育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橱
窗。标语等各种形式,并举办文艺演出、灯谜晚会、有奖征春联等各
项活动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共中央关于
控制我国人口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纪念
日和世界50亿人口日、中国卫1亿人口日期间,区委、区政府组织
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大规模计划生育宣传活动。
1990年2月1日《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开始实施以后,全
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区五大班子领导及全区7000余名干
部、职工、中小学生和家属手持彩旗,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区政府拨
出专款为全区每户居民购买《条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问
答》。
1990年,全区开展纪念中共中央《公开信》发表10周年的活
动,先后举办了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竞赛,人口与计划生育、美术、
书法作品展览及独生子女家庭游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