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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森林资源复查

第二节 森林资源复查


本次森林经理调查,于1971年完成,属二级经理调查,又称为复查。根据森林调查
期限规定,每10年为1个经理期,本应在1966年进行复查,由于“文化大革命”,致使
本次经理调查延至6年后才进行。
此次森林经理调查在黑龙江省第二森林调查大队的指导下,以本局森调队为主,抽
调全局有关调查技术人员,组建了森林资源清查大队,用7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本次调查
任务。
这次调查主要依据航空照片和地形图,绘制朗乡林业局1:100000区划略图,编制
比例尺为1:50000的林业局林相图和1:25000的林场林相图。其区划林班810个,总
面积为267 265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01 904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5.5%(见表2-
1-1)。
在蓄积量调查中,应用数理统计原理,选用了机械抽样的办法,运用航空照片判读
分层(即森林类型)。共划分7个林分类型:红松林、红云冷针混林、红云冷针阔混林、
柞木林、白禅林、山杨林、枫榆色阔叶林。每1个林分类型技龄组结合立地条件在航空
照片上区划小班,然后按每个林分类型(即:层)面积的比例计算数量。抽样调查以总
体为单位(每个总体一般是1个林场管辖区域内的小沟系,面积在2 000公顷左右),每
个总体设置样地50个,每个样地0.06公顷,样地内进行每木检尺。根据现地实际调查,
修正照片判读。由样地蓄积量求算各层平均蓄积量,然后计算总体及林班蓄积量。这次
调查查清了各类森林资源数据及各项因子数据,抽样计算精度为95%(见表2-l一2)。
1976年,由省森调二大队进行森林资源清查,建立森林资源清查体系。每8公里设
置1个省级固定祥地,共20个。每8公里设置1个局级固定祥地,共41个。在样地上
进行常规森林调查,技成数抽样计算面积。1981年,二大队又在41块固定祥地进行了复
查工作。
1985年进行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由省森调二大队承担。调查结果表明:朗乡林业
局总面积266 722公顷,其中划出“两荒”2 026公顷,企业经营面积为264 696公顷,活
立木总蓄积为2 66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83.5%(见表2—1-3、 2-1-4、 2-1-
5)。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