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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生长量调查与人工林普查

第三节 生长量调查与人工林普查



一、生长量调查
1978年,在伊春林业管理局的统一指导下,本局对全施业区内的林木生长量进行了
调查。调查的方法是按着不同的林分类型,抽取每1个类型的最大小班,在小班里沿着
小班垂直等高线方向的调查线上设等距的机械样地,每块样地0.1公顷。共设置调查样
地2 528块,其中固定样地404块,解析木351株,计算木8 124株,每株计算调查近五
年的生长量。计算编制各林分类型分龄组的生长量统计表,详见表2—1—6。
  1985年,省森林综合调查大队,对朗乡施业区进行1次森林生长量的调查。调查结
果表明,朗乡林业局总平均材积粗生长率为3.04 %,其中幼龄杯为6.30%,中龄林为
4.45%,近熟林为3.o1%,成过熟林为2.39%。年总平均材积粗生长量620 757立方米。
同时,还计算出全局枯倒木蓄积为757 397立方米,年平均枯损量为139 268立方米,年
平均枯损率为0.71%,年净生长量为481 489立方米,年净生长率为2.34%(见表2一
1-7)。
二、人工林普查
对1956年以来更新造林地的普查,分别在1961年,1965年,1969年,1970年和1974
年中重点进行。采取了标准地调查法,在区划标准地时,力求代表性、科学性、准确性
的三统一。截止到1985年末,朗乡林业局更新造林面积为100 691.8公顷。人工林蓄积
为2 859 413立方米,其中幼龄林1 590 102立方米,中龄林653 059立方米,散生木
616 252立方米。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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