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四旁经常化
第二节 四旁经常化
1966年春,林业局根据黑龙江省“在三年内要把公路、森铁线路两侧绿化起来”的
指示精神,开始对朗乡至英山20公里的森铁线两侧进行绿化。为了保持运村线路的卫生,
便于防火和司机了望,在离路基30米以外,两侧各栽5~6行落叶松,形成统一林带。共
栽植10万余株,成活率达88%。
同年5月,林业局对汽运队到南沟林场10公里的运材公路进行绿化,共栽植4 000
株。栽植的树种有落叶松和樟子松两种,但由于立地条件低劣,加之管护不善,成活率
仅达60%。
1978~1979年,机修厂为了净化厂区空气,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两年在厂区内栽
植了400多株绿化树。
1980年以后,朗乡镇内街道两旁绿化效果显著,成活率达到70%。此外,开始了对
场(厂)址、校址、院址的绿化。子弟一小学动员师生员工近千人参加植树绿化,每株
树都分到人头,一包到底,年终评比有奖有罚。3年时间完成了整个校舍的绿化工作,成
活率达98%、森铁处、贮木场、职工医院等场址、院址的绿化也收到显著效果。
1982年,主要进行“四旁”绿化,突出局址、场、所址的绿化和营造义务林。六道
沟林场20多名退休工人主动营造义务林1公顷左右,计3 000株。东风林场的少年儿童
栽植了红领巾纪念树2 500株。是年,全局植树绿化151400多株,保存128 600株,营
造义务林13.3公顷,年终评选出10个绿化先进单位。
1983年,全局栽植绿化树木215 400多株,全民义务造林23公顷。修建花坛4700
平方米,同年跨入全省绿化先进单位行列,受到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1984年,全局有34 434人参加义务植树,共栽植绿化树401 500多株,营造义务林
55.2公顶,栽植绿篱、灌墙3 500平方米,栽花种草7 025平方米。为使朗乡镇内街道一
次成荫,1984年春移植了大胸径樟子松168株,成活率达95%以上。多数单位除植树绿
化外,已经朝着香化、净化、美化的方向发展。局机关、汽运队、职工医院、木器厂等
单位都修建了大型花坛、养鱼池、大型雕塑等。此年,全局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80%
的基层单位绿化工作达到了上级要求的标准。经伊春市绿化检查团验收,综合成活率达
94.2%,荣获黑龙江省“造林先锋”的光荣称号。
1985年,全局培训了绿化技术指导人员50余名,并对朗乡镇内所创的栽植坑,进行
了改土,总计500余立方米。全局参加义务植树28625人次,完成义务植树282 494株,
其中城镇街道植树1976株,义务林20.4公顷,计101 898株,营造各种纪念林14.1公
顷,计178 620株。支出买苗及其他绿化费用30 000余元。
是年,在镇内街道两侧修建花圃60个,计4 1000多平方米。栽种了20余种花卉,制
作了120多个大型花盆,栽上了山区特有的小灌木山玫瑰。此外,各单位自费造林238.7
公顷。不仅义务植树数量多,而且质量好。机修厂、乡南所、小白林场、汽运队、正岔
河林场、南沟林场、森铁处、技工校等单位,已初步达到了园林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