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护林防火
第五章 森林防护
第一节 护林防火
一、防火机构沿革
1951年,朗乡林务分局成立了防火指挥部,有成员2人,具体业务由朗乡林务分局
公安股兼管。
1953年,朗乡森林工业局成立了“朗乡森林工业局防火指挥部”,隶属朗多森林工业
局,下设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负责人1人、文书1人、防火专干4人。
1956年,公安局在二号桥派驻“人民武装警察”小分队,共6人。小分队主要任务,
是保护森林资源,防火,防特,武装搜山。
1957年10月,机构名称改为“朗乡森林工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由森工局局长兼
任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
1958年,机构名称变为“朗乡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未变。
1963年,防火办具体业务由公安局和营林处共同负责。办公室编制为副主任1人,干
事4人。林业局局长兼任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
1966~1968年,防火工作从公安局分出/归营林科主管,配置3名防火干事。当时
确定防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护林防火宣传和执行林业方针政策。
1969年,朗乡林业局成立森林警察中队,隶属伊春地区森林警察大队。定员编制46
人,指导员1人,正、副队长各1人。下设3个小队,每个小队12人,分别驻守在二号
桥农场、小白林场、朗乡地区(朗乡地区为机动小队),主要任务是协助朗乡林业局搞好
林政检查、森林防火和社会治安工作。防火期有专人在防火办公室值班。森林警察队是
一支保护森林的武装部队。1978年末,森林警察队撤销,有43人复员,由本局另行分配
工作。
1972年9月,防火办从营林科划出,隶属朗乡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主管防火工
作。防火办编材为副主任1人,干事4人,主要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1973年,林业局实行联防护林防火,在全局山上山下划分为5个联防区,各联防区
负责人由所在单位场(厂)所长担任。防火指挥部在木材加工厂培训了120名的基干民
兵扑火远征队。这支远征队的主要任务:听从上级防火部门指挥、调动、支援外局扑火,
无任务时,则在生产岗位上工作。1980年这支远征队解体。
同年,朗乡林业局同朗乡镇、朗多国铁、朗多采石场成立了护林防火联合指挥部,有
总、副总指挥5人,成员10人。防火办公室编制为正副主任各1人,成员4人。防火办
公室主要负责朗乡地区防火的全面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火灾的扑救和火场善
后处理,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对上级防火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979年,局党委书记、局长任护林防火指挥部总、副总指挥。每到防火期,林业局
组成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组员分别由防火办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是年,办公室编制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5人。
1980年,防火办公室增加了林政管理工作。
1981年,防火办公室增设副主任 1人(兼管林政管理),工作人员增加1人。此外配
备了对讲机手、摄影员、电工、机械员、物资材料员、保管员、机械修理工、固定摩托
车手等,计15人。
同年,根据上级指示,朗乡林业局成立林政科,为林业局下设的职能科室,防火办
主任兼林政科科长,副主任兼林政科副科长,配置林政技术员2人,办公室设在防火办,
与防火办合署办公。
是年,防火办建立了专业灭火队,编制为100人,配有指导员、队长。这支队伍设
扑火总队和分队,分别驻守在重点火险区。防火戒严期,统一集中特命。队员统一着扑
火专用服装,颜色为土黄色。
本年,根据防火了望的需要,配备了望员7人。
1983年,办公室定员编制设主任1人(兼林政科科长),副主任1人(兼林政科副科
长),办公室工作增加财务、材料两项任务,并实行独立核算,配备会计1人,出纳员1
人(兼材料员)。
1984~1985年,防火办公室成立了防火专业车队。编制15人,队长1人,车队日常
工作统一由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调配。防火专业队员均持有伊春市防火办统一颁发的“森
林防火专业队”工作证书。了望员增加11人,总计为18人。
二、防火措施
朗乡林业局规定,护林防火期分为春季防火期和秋季防火期。春季自3月15日至6
月15日,戒严期自4月15日至5月15日;秋季自9月15日至11月15日,戒严期自
10月15日至大雪封山时止。
1959年以前,本局护林防火工作由领导负责,实行群众总动员。每到防火期,林业
局召开护林防火广播大会。学校组织学生上街游行,进行防火宣传。家属妇女在主要入
山道口设岗放哨,盘查行人、检查火种。街道挨家挨护传递护林防火木牌,家家户户订
立防火公约,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饭可一日不吃,火不可一日不防”的口号成
为全局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对森铁沿线行驶的机车规定了“一勤”(勤检
查)、“二严”(炉灰门关严、清除的火要严格浇灭)、“三不要”(不要扔煤石、不要扔焦
子、不要扔烟头)的制度,有效地控制了火源。
1960年,本局对护林防火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控制火源,堵塞漏洞。全局统
一下发《防火与灭火基本知识》丛书,实行生产与防火相结合,统一布置,统一安排,统
一检查。地段包干负责,做好扑火工具、物资准备。
1965年,本局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森林保护条例》指示及《人民日报》社论“保护
森林,人人有责”的精神,编印了《护林防火工作手册》发至全局职工手中。
1973年,为加强防火工作,实行联防护林,全局划分5个联防区,互防互救,密切
配合,协同作战,控制森林火灾。在防火期内,五级以上大风,以挂红旗为标志,禁止
个人用火,行驶的机车,停运待命。在防火工作中,林业局还认真执行了黑龙江省规定
的“六不烧”(不经批准不烧;领导不在场不烧;没有组织好足够的人力不烧;不打好安
全防火线不烧;三级风以上不烧;不通知毗邻地区不烧)制度,全局各基层单位自制护
林防火木制宣传牌,设置于行人较多及主要人山道口处。在扑火上,以专业扑火队为主,
群众为辅,对山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1981~1985年,林业局把护林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防
火责任制度(包括行政领导负责制,单位系统负责制和分片分段负责制),人山管理制度,
控制火源制度,巡护了望制度,联防制度,防火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奖惩制度。林
业局规定,进入防火期前,各单位组织搜山、查户。进入防火期,实行封山。戒严期间
还向全局发出“防火戒严令”,主管防火工作的副局长逐一和各单位签订《护林防火合同
书》,每季防火期结束兑现合同。
防火办自行编制防火教育幻灯片,在全局巡回放映,统一录制护林防火宣传录音带,
下发各林场、所;还制作了永久性铁架护林防火宣传板95块,木制彩色图案宣传板74块;
森铁及公路沿线各配备1台护林防火专用宣传车;并同森林物候气象站密切合作,派2名
有一定经验的同志长期驻站,每日定时、准确地向防火指挥部报告当日的风级、风向、火
险等级情况。学校把护林防火知识列入教学内容。局及基层各单位都利用广播、电视、板
报、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防火线
1950年开始在森铁干线、支线和岔线的两侧开辟防火线,一般在每年9月初至9月
中旬进行,开辟防火线主要采用割打法。各单位按照所管辖的施业区,组织人力用刀割、
斧砍、锯伐,把森铁线路两侧草塘沟的杂草等易燃物全部清除防火线以外,使之形成空
白地带。
1953年,各单位、森铁工区、车站、房舍周围的防火线宽度为30~50米;仓库、油
库、楞场周围的防火线宽度为50~100米。本局负责国铁沿线自界山、沙房间分水岭至
胜利、带岭间的柳茂盛大铁桥之间的防火线开辟,全长36公里。开辟的方法是火烧与割
打两种。组织一定的人力,成立点火组、巡护组、清理组,备齐铁锹、镰刀、灭火机等
灭火工具。火烧防火线前在林缘外先打出3~5米的隔离带,在长50米或100米内打出
分段隔离带,分段、分块进行火烧。
1981年,林业局对打、烧防火线的时间重新做了规定。每年9月10日开始,20天
之内完成。同年,在公路两侧开始开辟防火线(每侧宽为10米,茬高不超两厘米),由
公路沿线的单位承包本施业区的公路地段防火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还组织专业扑火队
员承包胜利至达里国铁两侧的防火线。对英山21~25公里的森铁沿线两侧平原地带的防
火线进行火烧。
1983年,英山至新东林场、长远车站至六道沟林场的森铁沿线两侧的水湿地和塔塘
地段进行高台整地,营造防火林带网。
1984~1985年,开辟防火线仍用火烧和割打两种方法。在火烧防火线中增置了风力
灭火机设备及扑火工具。风力灭火机主要是用于引导火势,控制扩散燃烧。至此全局防
火线形成了路路相通,沟沟相连,网带结合的防火线体系。
(二)护林防火检查站
本局是1960年建立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到1985年末,共有10处,分布在偏远林场
和副业生产人员频繁出人、不易管理的交通要道口。检查站主要任务,是检查人山证,限
制自流人员入山,限制个人入山带火,监视野外用火,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检查林内行
驶车辆的防火装置,防止坏人入山破坏;宣传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制
止乱砍滥伐,制止非法盗运木材和木制品;对毁林开荒、毁林搞副业的集体和个人予以
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1960年以前,每个林场设2~3名护林防火检查员,在本场施业区内实行流动检查,
主要活动在伐区、营林作业点、街道、森铁和公路沿线,佩戴“护林防火检查员”红袖
标。
1960年春,林业局在朗乡矿山沟建立第一个护林防火检查站。隶属朗乡林业局护林
防火指挥部,检查站配检查员2人。
1981年以来,林业局将护林防火检查站的水溶楞、板夹泥的房舍,全部改建成砖瓦
结构房舍,每处检查站的面积为25平方米,各站配备站长1入,检查员3人。并将原
“护林防火检查站”更名为“林政防火检查站”。检查员佩戴“林政防火检查员”红袖标,
站房内悬挂林政防火检查员规章制度等,设有电话机1部、收音机1台。
(三)防火了望塔
林业局建立防火了望塔(点),主要选择在重点火灾区和人烟稠密、火源多、火险较
大的山区。
1981年,在东经128度42‘,北纬46度58‘,海拔380米处的小白林场施业区内建第一个
钢架结构防火了望塔。塔高24米,塔基由2.8米的4个水泥柱构成。地脚、塔身、塔顶
则全部用角铁、螺丝连接组成。塔的中间部位,设有自下而上的螺旋式铁板阶梯,梯的
两侧分别安有角铁扶手。塔顶设圆形了望房,一房的直径1.8米,塔盖呈圆锥形,了望房
外部由铁皮镶围,了望房四周设窗,镶有透明玻璃,可供了望。在木质地板上铺设绝缘
胶皮。主要设备有风力发电机1套(配电盘、稳压器、电瓶)、TDD—I型固定式无线电
对讲机1台、65式25~40倍望远镜1台。还备有日常工作必需物品。此外,塔顶装有避
雷器、航空灯。
了望塔下15米处另建20平方米砖瓦结构房舍一处,可供了望员休息。
在了望塔上,了望员通过望远镜能清晰地观察到半径15公里的烟火。此塔配3名了
望员轮流值班,严密注视森林火情,若有情况可随时用对讲机同邻近的了望塔(点)及
防火指挥部联系。
截止1985年,林业局已分别在建设、正岔河、清源、六道沟等林场、所施业区内,
建立5个防火了望塔(点),配了望员18名。其设备和小白了望塔相同。至此,对观测
森林火情、火灾,准确地确定火情、火灾的方位、地点,及时扑火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三、机械设备
1973年以前,林业局护林防火没有专用的机械设备,扑火工具简陋、笨重,只限于
防火铁锹、镰刀、弯把锯、水桶、镐、大斧、创钩、扫帚等。
1973年秋,伊春地区防火指挥部拨给本局防火指挥部1台幸福一250型摩托车。这
是林业局在防火战线上第一台防火通讯专用车。驾驶员由防火办公室业务干部担任,主
要活动在朗乡公路施业区内巡护、监督、检查防火和制止乱砍滥伐、破坏林木的活动。
1980年始,林业局护林防火工作开始向“四网”、“三化”(了望网、通讯网、防火林
带网、公路交通网,队伍专业化、工具机械化、方法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截止1985年
底,防火指挥部先后购置风力灭火机110台、长江一750型摩托车9台、幸福一250型摩
托车7台、东风一140型汽车2台、TDD—I型固定式无线电对讲机14台、风力发电机
5合、65式25~40倍整体望远镜5台。
风力灭火机,主要用于扑灭中弱度地表火。它利用油锯的原型,将导板卸掉,安装
上特制的带有风扇轮的风桶,起动后,通过发动机带动扇轮急速转动,使其产生强风
(5分钟内可达12级风力),经过风桶输出,风桶口直对火焰点,达到迅速灭火作用,风
力灭火机除专业扑火队留用30台外,其余发给各林场、所。
长江一750型、幸福一250型摩托车和东风一140型汽车,主要用于公路沿线护林防
火巡回检查、宣传、通信联络、输送机械化专业。快速扑火队员及时赶到火场。
TDD—I型固定式无线电对讲机,主要用于了望塔(点)了望员与防火指挥部联系,
保证发现火警及时报出情况。这种机械体积小、重量轻、结构紧凑、耗电少。
风力发电机,主要用于了望塔,可提供收录机、电视机、对讲机、气象仪表之能源。
它的特点是低风速发电性能好,结构简单,重量轻,拆装维修方便,具有很宽的工作风
速范围,输出的功率稳定、安全。全天开机便于联系随呼随到,方便工作,也解决了塔
上照明和取暖困难。
望远镜,是了望塔(点)的必备专用工具,它可以观察较远距离的山岭、平地火情,
扩大护林防火了望面积。
此外,防火指挥部还购置了北京212吉普车1台,内燃机车1辆,警报器、照像机、
录音机、手提式高音喇叭等设备。朗乡林业局护林防火工作正向现代化、科学化方向迅
速发展。
四、火 灾
解放前,朗乡林区的森林火灾没有史料记载,从调查的材料中证实,1946年春,朗
乡林区发生一起较大山火,大火从森铁线2.5公里处的树林内顺风跳跃燃烧,火势蔓延
至朗乡村内,烧毁堆集在朗乡河坝上的全部原木。
建局后,虽然加强了护林防火工作,但人为的森林火灾屡有发生,使森林受到一定
损失,见表4一5—1。
一般火情火灾发生在春、秋两季,即4月、5月、9月、10月,而发火率尤为突出则
在5月、10月。但在缺雨的夏季也偶有发生。如1976年7月6B在南沟林场和7月7日
胜利林场的两场火灾就是因干旱缺雨而发生的。本林区也曾发生过特殊火灾和较大火灾。
特殊火灾,1976年9月24日14时,在新乡铁桥北沟乡南所辖区的3林班发生一起
特殊火灾。这起火灾由地表火而酿成地下火,属于中弱度地下火。起火的原因是由不经
批准私自入山人员打松籽烧籽皮引起的。地下火燃烧的特点是隐避的,一般不易发现。地
下火在特别干旱的季节发生,火在地下的泥炭层或有机物质中燃烧,火焰可从地的裂缝
中冒出,白天不易看到火苗。仔细观察可见到微烟,有时可见火舌。地下火燃烧持续时
间长,有的十几天,几个月,最长的有越冬火。林业局防火指挥部接到火警报告后,立
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火场。根据火灾。情况,采取了有效方法:一是在火场的周围挖1米
宽、0.5米深的隔火沟;二是下山取水,将燃烧的泥炭挖出地面浇死;三是部分人员夜间
巡守火场,发现火点立即扑灭,防止火势蔓延。这样循环往复在火场扑救了17天,直至
彻底将火扑灭,扑火人员才全部撤出。
较大火灾,1980年5月18日12时45分,小白林场22林班,由于国铁964次货车
行至沙房北弯道161.8公里高坡处,抛扔烧红的煤石而引起火灾。当时有五至六级大风,
火借风势由起火点的草塘越过水湿地,直向200米处的落叶松人工林延伸,与整地造林
后的林带相连,从下而上燃烧起来,形成数条火龙向前推燃,火越烧越旺,越燃越大,达
到难以控制的程度。
林业局防火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组织群众2 550人,先后投入扑火。防火指挥部总、
副总指挥及时赶到火场,成立了临时指挥部,直接指挥扑救。采取的扑火战术是开出防
火道,断绝燃烧物,扑灭火头。开出防火道,即在燃烧火场的周围,用锹镐开出4~5米
的露上防火隔离带,以控制火势蔓延;断绝燃烧物,即在燃烧的枝丫带上,把火势伸进
的前方连接的枝丫带断开5~6米或距离更长些,使燃点持续到尽头后自然熄灭;消灭火
头,即在整个燃烧面积中,根据燃烧物所处不同地理位置所出现的大小、强弱的火头,进
行合理布兵,先灭小、弱,控制大、强。这次火灾尽管火势凶猛,燃烧速度快,由于指
挥得当,扑火队员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奋不顾身,英勇顽强,仅用11小时就将火彻底
扑灭。
这2起火灾的发生,无论是在森林资源上,还是在人力物力上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
失都是比较大的,林业局认真总结吸取了火灾教训,充分地认识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只
有抓好预防,搞好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坚持以法治火,严格执行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才能防患于未然。因此,从1981年以来,林业局连续5年无森林火灾,连续2年被黑龙
江省森工总局授予防火先进单位。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