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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住宅

第三章 民用 公用建筑

第一节 住宅


1950年,朗乡仅有两栋木客楞草房作为林业职工家属宿舍,供搬迁来的林业职工家
属临时居住。以后职工增多,家属相继而至,职工住宅建筑相应增加。五十年代至六十
年代中期,建筑的家属房是木馆楞、板夹泥的草房。规格有两室一厨的大家族房和一室
一厨的小家族房。六十年代中期诊后,新建的或翻修的房舍多为砖瓦房,面积也较以前
增加。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建筑规模是建局以来最大的。平均每年新盖砖瓦房近3 000
平方米,职工住宅区迅速向乡南、二道口、西山、铁路北国方面扩展。山场的职工住宅
也有很大的改善,砖瓦房取代木客楞,数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进入八十年代以后,职工
住宅向高层化,小区化发展,供水、供电、取暖设施配套。截止1985年底,林业局住宅
面积为40多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