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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局前生产管理

第一节 建局前生产管理


1948~1949年,朗乡林务所隶属带岭林务分局。带岭林务分局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
生产任务量在万余立方米。林务所下设业务股、经理股和总务股,生产工具主要是2人
拽的大肚子锯,采伐以择代为主,管理技术水平比较低。
1950~1952年,生产管理机构开始完善,增加了计统股、财务股。在技术上执行东
北森工总局颁发的采伐作业方案(即规程),采伐量仍执行上级的指令性计划。
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作业所、采伐中队和作业点三级管理。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木材产量大量增加,故作业所由原来的1个,又增加了英山、正义和建设3个作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