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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成本管理

第四节 成本管理


局生产成本费用分原料、材料、燃料、动力、工资、附加费、固定资产折旧、大修
理提存、自制材料、准备作业、伐区管理、福利基金、委托生产、车间经费、企业管理
费等项。
1951~1957年,单一的木材生产,成本核算分伐区、运村、贮木3个阶段。每年按
其生产工序又划分为明细核算项目。
1959年,新建木材加工厂,其成本核算项目有:原材料、燃料、外购动力、工资及
附加费、折旧费、大修理提存、原木供应费、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伐区木材生产成本核算,从采伐、集材到中楞为伐区阶段,其成本核算项目分为材
料、燃料、动力、工资、附加费、大修理六项。自制材料、准备作业、伐区管理费、福
利基金、车间经费,按不同的生产工序又分为若干明细核算项目。采伐(包括打枝、造
材、捅道、吊卯)又分手工代木、油锯伐木和清理林场。集运村分重复作业、山上集材、
归中楞。准备作业分集运村道路、山中楞场、工队简易房舍修建。生产设备修理费分机
械设备检修,其它杂修和车间经费。以上为代区木材生产成本核算的全过程,
森铁运输成本核算项目:材料、燃料、动力、工资、附加费、大修理支出、自制材
料及车间经费。核算对象:行车、车辆使用、机务、车务、电务、工务、机车检修、车
辆检修、掉道材拣装、盆线修建、管理费等。
汽车运材成本核算项目:材料、燃料、动力、工资、附加费、管理费。其核算对象
分为行车、轮胎及胶件生产、汽车车辆检修、掉道材拣装、简易公路修建、管理费等。
贮木场成本核算按其作业工序划分为:卸车、选材、造材、归楞、装车、设备检修、
管理。核算项目有:材料、燃料、动力、工资、附加费、大修理支出、车间经费等。
伐区木材生产成本,木材运输成本,贮木生产成本,林业局管理费和更新改造费之
和为全局木材生产单位总成本。
1953~1985年,木材总成本为45 347.7万元,平均单位成本26.27大气建局以来单
位成本最低年度为1955年的14.12元,最高年度是1985年的51.11元。单位成本,最
高与最低相比每立方米增加36.99元。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森林资源越采越少,山场作业
条件、运距逐渐变化,加之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断增加,原材料提价等,致使木材成本逐
年上升。
采伐成本最高年度为1969年,每立方米4.19元;最低年度为1966年,每立方米
1.53元。
集材成本最高年度为1969年,每立方米21.34元;最低年度为1955年,每立方米
4.18元。
装车成本最高年度为1971年,每立方米2.84元;最低年度为1955年,每立方米
0.95元。
森铁运村成本最高年度为1985年,每立方米12.09元;最低年度为1955年,每立
方米3.06元。
汽车运村成本最高年度为1967年,每立方米18.50元;最低年度为1974年,每立
方米4.46元。
贮木成本最高年度为1983年,每立方米3.02元;最低年度为1953年,每立方米
0.71元。
企业管理费最高年度为1984年,每立方米7.07元;最低年度为1967年,每立方米
0.97元。
1953~1985年,企业管理费支出总额为5 518.8万元,平均每年支出167.2万元
(其中,1984年是管理费支出最高的一年,支出额400.7万元),车间经费共支出7 066.6
万元,平均每年支出214.1万元。支出最少的年度是1955年,为130.7万元;支出最多
的年度是1980年,为36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