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械检修
第一章 机械
第一节 机械检修
朗乡林区的机械检修工作始于1949年。当时,机车检修没有固定修理期限,需要修
理时,司机修理工一同参加,架车使用千斤顶。1952年,机车实行定程检修制。随着林
业生产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检修任务量不断增加。1954年,成立机械修理厂。从此,机
械检修基本由这个厂承担。机修厂有4栋砖瓦结构的厂房,面积740平方米,有皮带车
床6台、立式钻床1台、龙门刨床1台、夹板锤1台、弹簧锤1台、架车机1台、电焊
机1台等机械设备。检修范围只限于对森铁外燃机车甲检与洗检,森铁车辆的辅助检修
与年修,KT—12型拖拉机、绞盘机、电站、内燃机车,以及全局其它机械的试修和中修。
1959年,机修厂建成高炉1座,炼焦厂1处(现朗乡冷冻厂厂址),职工人数猛增至
410人。生产实行三级管理,变计件工资为计时工资制。
1963年后,机修厂内部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工作,加强了组织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
新增添了炼钢电炉、磁力探伤器、空气锤等设备,可大修拖拉机及电站、绞盘机。1969
年又增加了机床大修等项目。
1970年秋。根据上级指示增设了军工生产工段,以大会战形式自制大批专用设备,生
产半自动步枪机匣。同时,试制上武器等军工产品,两年后由于形势变化而下马。本局
集材拖拉机的年大修数量在130台上下浮动。大修周期长、质量低、成本超支的问题始
终得不到彻底解决。此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76年。1977~1983年,虽增加解放牌汽车、
东风一140型汽车大修项目,但仍然亏损,林业局每年都要拨给一定数目的补占。
1984年,机修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进行指标独立核算。在
机修任务“吃不饱”的情况下,承揽了局内采暖工程及给水工地的电器安装,还根据本
局配件供应。清况及检修需要,自行试制T—50拖拉机驾驶室、各类型号的东方红拖拉机
驾驶室,仅此一项产品,就为机修厂创造产值23万元。当年全厂达到收支平衡。
1985年,机修厂在各类检修所需零配件普遍调价的因素影响下,还完成机电设备大
修137台,创产值118.9万元,盈利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