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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机械管理

第三节 机械管理


1955年以前,本局的机械设备大部分集中在森铁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由森铁处
1956年,朗乡森工局设机械科,负责全局各类机电设备的统一计划、调配、管理、检
修、技术培训、技术工人考核等项工作。
1958年,林业局在机械管理方面制定了一套管理制度。同时,各基层单位相应的配
备了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各种机械检查保养,着重提高机械的完好率。
1964年,机械科,更名为机电科。“文化大革命”初期,取消机电科,机械管理工作
由生产部接管。
1972年,又恢复机电科,并扩大了职责范围,负责选型、编制更新改造规划、新设
备验收、各战线的设备配套、调动、使用、保养、检修、改型,直至报废全过程的综合
管理;审定设备操作人员的定编配备和组织设备状态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等。
1980年后,机电科逐步对各种机械推行科学管理。建立了各种机械档案和各种机械
卡片,对各种设备统一编号,定期安排大修、维护和保养,从而提高了机械设备的完好
率和运用率。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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