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学艺术
第二节 文学艺术
一、文学创作
本局业余文艺创作可分3个时期。建局始至1965年,为第一时期。这一时期,业余
文艺作者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以林业建设为
题材而进行创作。本局创作的歌舞《牛郎织女要还乡》和表演剧《夫妻比干劲》在松花
江地区汇演获奖后,部分兄弟区、局先后来局索取剧本。
1966~1976年,为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的业余文艺创作大多数是模仿的作品,为
当时政治形势服务。部分作品有较深的教育意义。如话剧《苦尽甜来全靠党》和童话剧
《新生》等。
1978~1985年,为第三个时期。此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极大鼓舞和调
动了全局业余文艺创作者的积极性,他们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
配合各项任务,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需要,挥笔疾书,为歌颂林区
建设谱写了一曲曲一部部新的篇章,深受林区职工群众的欢迎。
文艺创作者每年都创作一定数量的歌曲、器乐曲、相声和独幕话剧等多种形式的脚
本。其中,歌曲《林间小道》、竹笛独奏曲《献给爱鸟周的歌》获省文艺汇演创作奖,
《我爱你,红松的故乡》、《春雨》、《哪里来》等十四首歌曲获市职工文艺汇演创作奖。
二、戏曲
建局初,本局的群众文艺活动未形成有组织、有步骤地演出,各车间工组只限于几
位文艺爱好者在工余时间为大家唱唱歌,做一些娱乐表演等,属自发的文艺活动。
1954年7月,林业职工俱乐部落成并投入使用,成为职工群众开展业余文艺活动的
专门场所。这时,业余文艺演出已初具规模,每逢“五一”、“七一”、“十一”、新年、春
节等一些重大节日都开联欢会。节目丰富多彩,短小精悍,自编自演。独唱、小合唱、相
声、快板书、地方戏、二人转等深受职工家属的欢迎。竹笛、二胡、锣鼓等乐器演奏也
倍受青睐。
1955年,局机关业余演出队排演了大型话剧《后方的前线》,虽然专业素质不高,但
在当时颇受欢迎。在其后的十年里,局业余文工团和基层单位演出队分别排演了《胜利
在望》、《千万不要忘记》、《夺印》、《年轻一代》、《无名英雄》等9个大型剧目。
1956年2月,局业余文艺演出队参加松花江地区的文艺选拔赛,共演出7个节目,其
中自编的男声表演唱《俺心里乐的不得了》、莲花落《歌颂林区》获优秀节目奖,快板书
《捉特务》获表演奖。
1958年冬,分区工会举办朗乡林业局首届山上山下职工家属文艺汇演。参加23个代
表队,演出4台110个节日。这次汇演是对朗乡林区文艺队伍的大检阅,充分表明了本
局的群众文艺活动有了新发展,队伍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959年2月,林业局文工团赴山上各林场为一线职工慰问演出。同年,参加庆安县
文艺汇演,演出4个节目均获奖,其中男声表演唱《实话》获一等优秀节目奖。
1960年2月,局文工团参加松花江地区业余文艺选拔赛,演出6个节目,快板群
《夸朗乡》、歌舞《牛郎织女要还乡》、表演唱《林区姑娘四季忙》等4个节目获奖,有3
人获优秀演员奖。
1958~1965年,分区工会年年都组织冬运慰问团赴山场深入生产一线演出。有时他
们顶严寒冒风雪到作业现场演出。此间,业余文艺演出既有文化娱乐,又有宣传鼓动作
用。
1966~1968年,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文艺宣传队在街头演唱毛主席语录歌,跳“忠”字
舞。
1969~1976年,革命样板戏占领了整个文艺舞台。机修厂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排
演了大型革命剧《收租院》、《农奴戟》。工程处、木材加工厂、三小学、贮木场、胜利林
场等单位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相继排演了样板戏《沙家浜》、《红灯记》全场和《智取
威虎山》、《白毛女》选场,其他部分单位也都排演了适应政治形势的小型文艺节目。林
业局毛泽东思想业余文艺宣传队仍由各基层单位抽调文艺骨干组成。每逢节日和重要活
动即组建演出。
1978~1981年,工程处业余文艺演出队排演了大型山东吕剧《奇冤义胆》、《龙风
面》和《姐妹易嫁》。
1979~1985年,林业局业余文艺演出队排演了大型话剧《救救她》和(哥仨和媳妇
们》等5个剧目。同时。每年都举行全局性的业余文艺汇演,评选出的优秀节目公演2场,
深受林区广大群众的欢迎。
三、秧歌
东北大秧歌以其广泛的群众性和独特的表演形式已成为一门传统民间艺术。
建局至1965年,每年的春节都要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参加东北大秧歌队,有“踩高
跷”、“地寸子”(矮于高晓)“摆旱船”、“要龙灯”、“舞狮子”等丰姿多彩的形式,给节
日带来了喜庆的色彩,使林区人民,恰决地欢度节日。
1966~1972年,这段时间传统的大秧歌中断了。
1973年以来,传统的大秧歌又得以恢复和发展。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林业局都要组
织山下地区各单位的秧歌汇演。1981年后,秧歌在传统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和创新。
1985年春节秧歌汇演时,综合厂、木片厂、木材加工厂等秧歌队将现代流行的舞姿融汇
于传统秧歌中,新颖独特,别具一格。不但受到本地区人民群众的喜爱,而且受到香港
同胞和加拿大、西德等外宾和游客的好评。
四、美术、书法、摄影
1948~1952年,朗乡只有少数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在业余时间自行分散地搞
搞。
1953~1965年,美术、书法、摄影的爱好者仍不多,只有十几人。林业局从事专业
的具体工作人员只有2人兼任,其中职工俱乐部1名放映员兼任美工,主要绘画电影广
告、戏曲广告。保安科1名兼任摄影,负责记录、拍摄生产事故及重大活动的照片。
1966年起,俱乐部设专职美工1人,负责绘画电影广告和街头画廊宣传。这时期的
绘画以宣传画为主,还有部分油画。曾搞过“增产节约”等展览。美术、书法和摄影水
平有所提高,业余队伍也略有扩大。
1973~1985年,工会举办业余美术学习班共5期,培训人员251人次。既壮大了业
余创作队伍,又提高了美术、书法,摄影水平。部分作品在省、市展出和在报刊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