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章 教育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3~1960年6月,人事教育科管理教育。
1960年7~1965年4月,撤销人事教育科,成立文教科,编制5人,正副科长各1
人,科员3人。
1965年5月,成立林业局教育党总支,设书记1人,负责中、小学党务工作,年未
撤销。山下各校党务由组织部负责管理,山上各校党务工作由校所在场党总支部(支
部)领导。“文化大革命”中,文教科改称文教组。
1971年,再次成立教育党总支,编制3人,其中书记1人,干事2人。
1972年,文教科编制增至9人。正副科长各1人,科员7人。同年,党总支撤销。
1974年,成立教育科,将文体工作分出,交分区工会宣传部负责。教育科编制8人,
正科长1人、副科长2人,科员5人。1979年编制减1人,裁减副科长1人,此编制延
续到1983年。
1983年,教育科设教研室,负责全局中小学的教学研究工作。教研室编制4人,教
研室主任由教育科副科长兼任。
同年,经中共伊春市委批准,林业局教育中心成立,主管全局各级各类教育工作。
1985年,教育科变为实体性机构,统一管理各中小学校的人事、招生、计划、财务、
教学、培训诸项工作。教育科设正副科长3人,中学和小学视导员3人,计划、财务、设
备各1人,人事、招生、文档、打字各l人。
同年初,中共朗乡林业局党参决定成立朗乡林业局教育党委、教育工会、教育团委,
分别隶属于中共朗乡林业局党委、朗乡林业分区工会、朗乡林业局团委,设专职教育党
委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1人,总干事1人。教育党委、教育工会、教育团委对
林业局直属学校的党支部、工会、团总支进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