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勤工俭学
第八节 勤工俭学
朗乡林业局中小学勤工俭学始于1961年。主要组织学生参加造林、打防火线、拾烧
柴、种地等劳动。
1970年,“五七”中学灯泡复明厂成立,有2个车间。该厂由于经营管理粗放,收入
低微而停办。
1972~1974年,全局中小学办农场20个,每年都有收益。一些校办工厂停产,唯有
一中建立的木工厂,持续生产铁木结构的学生桌椅和理化实验台等产品,年均收入9 150
元。
此期间,第一中学修建了养鱼池养鱼,并成立了木耳菌车间,人工培育木耳,这2个
项目收益甚少。
1975年,二中砖厂生产红砖,本年收入7 000多元。
1976年,三小学术工厂,以生产学生桌椅为主产品,年收入3 000多元。至1985年
末,年平均收入1万多元。
1977~1980年,全局校办工厂3个,农场减至12个。除校办工厂和农场收入外,各
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林业劳动,或采集山产品。
1981年,第一小学建立制蜡厂,厂房 39平方米,1个车间,1台制蜡机,年收入1
万元。
1982年开始,停办了无发展前途的工厂。农场土地先后被生产队收回或承包给个人。
1985年底,全局有一中木工厂、二中砖厂,一小学蜡厂和三小学木工厂。其余各校
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开展勤工从俭学的活动。1985年全局勤工俭学收为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