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三章 科技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8~1965年9月,本局未有具体负责科技的机构。科技工作由有关部门根据生产
需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
1965年10月,成立技术革命、技术革新办公室,定员8人,负责全局的“双革”工
作。1966年改名为增产节约办公室,1967年科技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1971年2月,成立科技科,编制4人。后与机电科合并,由机电科安排专人负责科
技工作。
1977年11月17日,林业局成立林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同时
重新恢复科技科建制,配备了工作人员,至此,林业科技事业走上正轨。科技科具体负
责开展全局的科技事业,制定科技工作规划,进行科技队伍建设,指导科技项目实施,鉴
定、验收,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成果,开展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交流,负责地
震管理及测试。
1978年10月,成立科研所,定编3人,主管全局科研工作。
1980年6月,科研所与科技科合并。
1984年,成立科学技术协会,属党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
同年,成立标准计量所,隶属科技科,定编9人,负责计量管理与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