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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校体育

第二节 学校体育


自1951年朗乡林务局兴办学校,至1966年6月,每个学校均按教育部要求开设
体育课,并配有专门体育教师,体育课、课外活动开展比较正常,体育设施和用品逐年
增加。
“文化大革命”开始,打乱了教学程序,体育课也处于停滞状态。复课以后,中小学
体育均被军事训练替代,时称军体课。
1976年以后,恢复了正常体育教学,严格执行体育教学大纲要求。教育部门专门培
养了一批有体育专长的教师,分派到各校担任体育教师。他们还指导课外的滑冰队、排
球队、长跑队、篮球队、乒乓球队等训练。
1978年以后,各中小学校积极推广“两操”(广播体操、眼保健操)。每天不仅按时
组织学生做体操,还能坚持课间作保健操。并将“两操”的开展情况列入年末学校评比
条件。
各学校每年都召开体育运动会,进行田径、军事比赛和大型团体操表演赛,形式多
样,精彩宜人,极大地激励了广大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同时也为林业局运动会
选拔优秀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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