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四篇 党政群团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48年,朗乡林务所只有1个党小组,4名党员,隶属中国共产党南岔区委员会。
1949年春,由党小组扩建为党支部。
1950年6月,朗乡作业所党支部划归中国共产党圣浪林务分局总支部委员会。
1951年6月15日,朗乡作业所改称朗乡林务分局。党支部改为党总支,直属黑龙江
省森林工业管理局党委。党总支设2名专职书记和1名委员。
1953年6月,朗乡林务分局改称朗乡森林工业局。随着机构的改革,中国共产党朗
乡林务分局总支部委员会改制为中国共产党朗乡森林工业局委员会。党委下设组织部、宣
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办公室。此时,中国共产党朗乡森林工业局委员会隶属中国共
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1954年7月,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撤销,朗乡森林工业局归属哈尔滨森林工业管理
局。中国共产党朗乡森林工业局委员会归属中国共产党绥化地区委员会。
1958年5月,朗乡森林工业局改称为朗乡林业局。中国共产党朗乡森林工业局委员
会随之改称为中国共产党朗乡林业局委员会。朗乡林业局归属黑龙江省林业厅,中国共
产党朗乡林业局委员会归属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1960年4月,中国共产党朗乡林业局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庆安县朗多人民公社委员
会合署办公,次年5月分开。
1961年5月,朗乡林业局归属哈尔滨林业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朗乡林业局委员会归
属中国共产党哈尔滨林业管理局委员会。
1964年,在全国学解放军活动中,组建党委政治部,主抓党委日常工作。原党委各
部、办隶属政治部。同时,政治部增设干部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党委工作陷于瘫痪状态。
1969年,成立朗乡林业局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此时朗乡林业局归属绥化林业
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朗乡林业局核心小组隶属中国共产党绥化地区委员会。
1971年7月20日,召开中国共产党朗乡林业局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恢复中国共产
党朗乡林业局委员会。此期间,局革命委员会政治部负责局革委会的政治工作,也负责
党的政治工作。原党委各部改称组,统归革委会政治部领导。此时,朗乡林业局归属伊
春林业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朗乡林业局委员会归属中国共产党伊春地区委员会。
1973年4月,局革委会政治部撤销,局革委会与局党委分开,党委恢复原党委各部、
办。
1980年4月,中国共产党朗乡林业局委员会归属中国共产党伊春市委员会。1981年
10月15日,成立老干部办公室,与组织部合署办公,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1983年,成立政法委员会,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11月,召开中国共产
党朗乡林业局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
委实行委员制。
1984年11月,统战部成立。
1985年,中国共产党朗乡林业局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
战部、纪检委、政法委、老干部办公室、五四三办公室、广播电视站和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