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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干部管理

第六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队伍
1952年以前,干部由上级委派,或在工人中提拔和从外地招收。
1953年,随着林业建设规模的扩大,干部人数也相应地增加,先后从省干校、省工
农干部文化学校、东北森林管理局、齐齐哈尔林干校调来19名干部,其中大专毕业生11
人,中专毕业生8人。
1954年,制定了干部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对在职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
者,发放工作证。从有实践经验的青年工人中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做干部工作,先后选拔
了54人,同年分配来大专毕业生2人,中专毕业生4人。
1955年,采取业务训练班与传授会(经验交流会)相结合的办法培训干部192人。
是年,又派8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带岭实验局举办的干部训练班。同时,部分
机械管理干部去牡丹江汽车学校代培。同时,建立了后备干部名册,按着德才兼备的原
则,指定专人负责,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使用干部。
此年,分配来大专毕业生4人,中专毕业生13人。
1956年,制定了学习方案,规定每星期五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以科室(或支部)为
单位,结合本职业务进行学习。
1957年,分配来中专毕业生30人,全局共有干部1 139人。
1958年,分配来大专毕业生1人,中专毕业生2人,全局共有干部938人。
1959年,从林业工人、长期临时工、职工子弟、集体转业军人、户口迁至林区的合
同工人中,用以工代干的方式,通过培训后选拔使用干部220人。
同年,分配来大专毕业生11人,中专毕业生8人,全局共有干部844人。
1960年,从工人中提拔干部64人,分配来大专毕业生10人,中专毕业生8人,全一
局共有干部1 080人。
1961年,从工人中选拔两批干部,第一批165人,第二批56人,分配来大专毕业生
5人,中专毕业生8人,全局共有干部1 297人。
1962年,从工人中提拔78人做干部工作。本年,分配来大专毕业生9人,中专毕业
生27人,全局共有干部1 158人。
1967年,接收地方商业系统干部29人,本年分配来大专毕业生26人,中专毕业生
17人,全局共有干部1 525人。
1968年,去巴兰河干校学习120人,分配来大专毕业生2人,全局共有干部1 681人。
1975年,送外地培训干部3人(其中,1名苗圃技术员去齐齐哈尔林干校学习,2名
医士去佳木斯医学院学习),分配来大专毕业生24人,全局共有干部1 910人。
1976年, 7人去带岭林干校学习营林专业,全局共有干部1 878人。
1977年,送外地培训干部10人,其中2名会计、6名检尺员去伊春“五七”干校学
习业务、2名中学教师去伊春师范学习。同年分配来大专毕业生6人,中专毕业生17人,
全局共有干部 1 844人。
1978年,27人去外地进行业务学习,其中卫生系统7人去哈医大学习,工程处2人
去伊春干校学习道路、房舍等建筑技术,5人去带岭林干校机械班学习,8人去伊春“五
七”干校营林班学习。同年,分配来大专毕业生7人,中专毕业生20人,全局共有干部
1 858人。
1979年,根据省委(78)73号文件要求,对确属工作需要,符合选拔干部五项条件,
做干部工作一年以上,胜任现职工作的以工代干人员,有计划地批准为国家干部。
1980年,2人去哈医大学习,2人去伊春卫校学习。分配来大专毕业生12人,中专
毕业生25人,全局共有干部2 460人。
1981年,送外地培训干部43名,其中15名人事干部去伊春建委主办的“工资定
额”短训班学习,5名后备干部去省林干院学习,6人去哈管局林干校学习,2人去省林
业总局卫校学习,7人去伊春卫校学习,8人去伊春教育学院学习。同年,分配来大专毕
业生5人,中专毕业生28人,全局共有干部2 458人。
1982年,去外地培训19人,其中卫生系统9人去伊春卫校学习,8人去带岭林干校
学习营林专业,2人去林业总局营林局学习。
同年,局内培训干部71人,其中护士短训班28人,助产士培训班13人,安全保护
学习班22人,半脱产电大学习班8人,全局共有干部2 512人。
1983年,局内培训各种专业干部214人,其中英语学习班30人,土壤普查专业班10
人,半脱产初中班27人,高中班31人,木材检验训练班40人,苗圃、造林、抚育培训
班11人,全脱产电大中文班35人。9月,培训计划生育妇检员30人。同年,送外地学
习16人,分配来大专毕业生4人,中专毕业生30人。全局共有干部2 486人。
1984年,根据黑人联宇(84)25号文件规定,经伊春市人事局批准,400名以工代
干人员转为正式干部。
1985年,送外地培训干部223人,其中去各类大专院校12人,大专函授95人,省
林干院大专班116人(其中采运机械班36人,林业经营管理班41人,木材加工班39
人),全局共有干部2 882人。历年干部人数变化。情况,详见表14—1—3。
二、老干部工作
1981年10月15日,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委员是组织
部、人事科、劳动工资科、财务科、行政办公室、工程处、服务站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
领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责成专人负责,同时建立老干部党支部,由
1名老干部任专职支部书记。
老干部工作委员会成立时,活动室面积15平方米,1982年活动室面积扩大到60平
方米,增添了办公设备,配了1名专职服务人员。
1984年,活动室面积扩大到250平方米,同时增添了1台22时彩色电视机,还增添
了大量的文体用品及办公用品。
1985年初,又调整充实了老干部工作委员会,配了专职干事。
1985年11月,活动室设在新建的广播电视楼一楼,活动室面积300平方米,有5个
活动室和1个会议室。为方便老干部活动,还在小白林场设活动室1处。活动室每平为
老干部订阅报刊七、八十种,费用达1 000多元。
党委还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制定了《关于离退休
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暂行规定》,使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有了保证。现已有28
名18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全部按规定享受到局(处)级待遇。
职工医院为离、退休老干部建立了门诊部,设立了专门病房。在住房、烧柴、子女
就业等方面,都做到了优先照顾老干部。截止1985年底,全局有离休老干部106人,退
休老干部8人。
老干部工作委员会成立以后,老干部工作纳入了党委的工作日程,做到了有部署、有
检查,使离退休老干部享受到了晚年的快乐。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