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施业区划
第二节 施业区划
新青林业局施业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的小兴安岭中段,横跨小兴安岭的主脉,呈南北
走向,把全局切割成东西两大水系。即:东坡黑龙江水系,西坡为松花江水系。
本局的地理座标为:东经129°20’——130°33’,北纬47°55’——48“40’。东与东北部和嘉荫
县、合江地区的鹤北林业局依山搭界,西与红星林业局毗邻,北至汤旺河林业局,南抵美溪
林业局。东西长达80公里,南北宽为57.6公里。全局总经营面积292,840公顷,共划分为19
个林场。
根据1953年国家森林经理调查大队对资源情况的调查资料和1956年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
设计公司对汤旺河上游林区综合勘察报告的设计方案,本局1956——1960年3月的经营范围
包括抗美河、援朝河、头道新青河流域和汤北2——9道沟,区划为红林(红林森林经营所)、
丽林(泉林)、金林、汤林、松林、美林(美林本单独建场,已划归松林林场)、桦林(桦林森
林经营所)、青林八个林场,总面积104,872公顷。
1960年4月1日,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以(60)黑龙计委燃工字第67号文件批准,经营范
围包括:援朝河、抗美河、头道新青河、汤北2——9道沟、乌拉嘎河五个流域。较之原施业
区扩大一个乌拉嘎河流域,延至小兴安岭主脉的东坡。施业区面积增加105086公顷,总经营
面积为2O9958公顷。新增施业区划分为5个林场1个森林经营所。即西北河、柳树河、南
为、北沟、团结林场,乌拉嘎森林经营所。
1961年1月9日。黑龙江省林业厅在牡丹江召开“完达山及小兴安岭东坡林区调查设计审
查会议”上决定。将原东风林业局(现汤旺河林业局)经营的结烈河流域划归新青林业局经营。
1966年省林业总局又批示划出,直到1973年6月25日伊春林业管理局以伊林发(1973)72号文
件批复,将给烈河流域的结源林场划属新育局经营。面积为13219公顷。至此,新青林业局
施业区面积达到223177公顷。
1964年黑龙江省林业总局于东京城召开会议,会上确定将鹤北林业局的大贺等12个林场
划给伊春林管局,伊春林管局划给新青林业局,并载入本局施业区版图。1970年省林业总局
又指示将开明等8个林场交还鹤北林业局。同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以黑龙革生
字(70)338号文件明确:将原合江林区的嘉荫河流域的卫东(大贺)、北影、水源、笑山四林
场划归新青林业局经营。
嘉前河流域的个个林场位于新青林业局的东南部,地理座标为西起东经130°00’,东至
东经133°33 ’;南起北纬47°55’,北至北纬48°20’,总面积为69663公顷。
新青林业局施业区几经划入划出,截止1973年5月25日才基本稳定,总经营面积达292840
公顷。分列小兴安岭山脉的东西两麓,两大水系5个流域。其中属嘉荫县区境有给烈河流域
的结源林场、乌拉嘎河流域的柳树河、西北河、团结林场、乌拉嘎森林经营所,总面积为
118305公顷;属合江地区境界的有嘉两河流域的卫东等4个林场。面积约69663。
自1957年经营生产至1985年,由以木材生产为主的原8个林场,现发展为13个林场、3
个经营所。此外西北河林场始建,尚未正式投产,美林林场于1968年交由松林林场接续开
发,未单独建场,团结林场尚未建场,境内现有国家冶金部直属的乌拉嘎金矿局,黄金地质
勘探队和嘉前县乌拉嘎公社进行金矿探察和从事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