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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新青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于1963年。22
年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按期举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广泛听取人民
群众的要求和意见,讨论和决定地方重大问题,并监督区政府的施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