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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书 档案

第六书 档案


档案管理工作随着党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档案量在逐年增加,因而愈来愈显示出它在四
化建设中的作用,所以,对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在不断加强。
1957年至1958年,文件、资料较少,档案工作分别由党、政、群团部门的文书兼
管。
195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集中统一管理党政档案》的通知精神,新青林业局党委决定设
置档案室,配备一名专职干部,隶属于党委办公室,业务受伊春市档案馆指导、监督、检
查;1960年新青人民公社成立时,档案室配备副主任一名,档案员2名。1965年随着企业改
革,区政府和林业局的档案统由档案室管理,到1984年2月,在机构改革中,区党委决定成
立综合档案室。自此,档案室为独立科室。负责文书、干部、工人和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设主任一名,档案员5名。
1984年以前,区档案工作是实行部门分管,档案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档案室工作暂行
通则》的规定,仅负责党政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工作。干
部档案、工人档案和科技档案则分别由组织部、人事科、劳动工资科、科技科设专人分别管
理,1984年后,贯彻执行国家发布的《档案工作条例。和新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本区实行文
书档案、干部档案、工人档案_科技档案集中管理,统一领导,专人负责。
建局近30年,案档室共接收各类档案14521卷。其中文书档案3075卷,科技档案381卷,
干部档案2796卷,工人档案8269卷。平均每年为党政机关部门、基层单位提供利用各类档案
28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