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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联

第三节 妇联


建局初期女工很少,到1960年在约1000名的妇女中,仅有助名职工,妇女工作没有单设
组织。自1960年2月设置妇女独立机构以来,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半边
天”的作用,并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作用。
一、机构
1957年10月,新奇分区工会设专职女工委员负责本局妇女工作;1960年2月,成立新有
人民公社、新青林业局妇女联合会;1964年11月改称新青区(局)妇女联合会;1967年7月,
“文化大革命”中改设“妇代会”,1973年5月恢复妇女联合会组织。配备主任1名,工作人
员2~3名。
1979年起,基层科级单位和居民区的街道,设立妇女委员会。配备专(兼)职主任1名,
隶属区妇女联合会。
二、历次妇女代表大会简介
新青区(局)妇女联合会自成立到1985年召开四次代表大会。
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6月召开。参加这次会的代表203名,代表着全区10015名
妇女。
大会听取了赵春芳作的《以批修整风为纲,加强妇女组织建设,为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
的作用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党委副书记那景宏及党政群团组织的领导参加了大会,并讲了话。
这次代表大会对今后妇女组织的工作提出的任务是: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以批
修整风为纲,积极参加“三两”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贡献。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青区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9名,常委15名。颜世芬当选为妇联副主
任。
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6年年月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82人,代表着全区11800名
妇女。
代表们听取了妇联副主任颜世芬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巩固无产
阶级专政而斗争》的工作报告。经大会审议,一致通过,并确定了今后妇女工作的任务:在党
的“一元化”领导下,组织妇女积极投身到“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为重
建大庆式企业作贡献。
这次大会召开之际,新青区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第三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同时举
行。会上工代会、贫代会和妇代会全体代表联合向全区广大工人、贫下中农和妇女发了一封
信。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青区(局)第二届妇女联合会委员ZI名,常委5名.颜世芬当选为副主
任。
第三次妇女联合会
新青区第三次妇女联合会暨新青区工会第二次女工家属代表大会于l980年7月召开。参
加大会的代表272名,代表着全区13600名妇女。代表中有职工、知青、社员、家属,还有一
定数量的妇女干部。其中工农、科技、文教、卫生、财贸、幼儿保教等战线都占有一定的比
例。
会上,妇女联合会副主任颜世芬作了《全区妇女动员起来,迅速掀起为四化建设立功的
高潮》的工作报告。党委副书记那景彦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
代表们对《工作报告》,经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并发出“致全区妇女的一封信”。号召广
大妇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新青区(局)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
项战斗任务。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青区(局)第三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1名,常委5名。颜世芬当选为副主
任。
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新青区工会第三次女工家属代表大会于1984年11月召开。出席大
会的代表203名,代表着全区15360名妇女。
会上,听取了妇联主任夏桂荣作的《全区妇女团结起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开拓前进》的
工作报告。区党委副书记那景彦出席大会并讲了话。
这次大会确定了今后妇女工作的任务: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大会议精神,在经济体制改革
中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社会生产。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
健康成长。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妇女联合会委员19人,常委7人。夏桂荣当选为妇联主任。产生
了由9人组成的新青区(局)工会第三届女工家属委员会。
三、妇联工作
妇联组织自设立之日起,组织教育战斗在各条战线上的妇女同志,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
作,为林区建设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半边天”作用。近年来,每年都
开展“三八红旗竞赛”活动,在纪念“国际劳动妇女节”时评选“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
为全区广大妇女树立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先进典型。
1977年在林业生产中,全区出现两个女子包车组。大贺林场的“女子四零包车组”,从197
至1980年每年都能完成木材生产任务,被评为区和市的“三八先进集体”、丽林林场的女子包车
组,不但连年被评为区的先进集体,而且受到外宾的接见和赞扬。农业生产战线上的家属妇
女。她们学科学、用科学,积极进行夏秋蔬菜生产,解决了职工的吃菜问题;;商业战线的女
工,坚持常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涌现出“三八女子花纱组、文化用品组”等一大批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她们中间,有的一直多年保持市、区的“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教育战线上的
女职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和造就人才作辛勤园丁。有的多年来继续保持教育战线标兵
称号,为全区教师树立了榜样。其他战线也涌现出不少女能入女典型。她们在社会主义“两
个文明”建设中,为林区的振兴、经济的繁荣,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区妇联手1983年至1984年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
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顾问小组”,坚持常年法律咨询,并
制定了《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通过宣传和调查,按照规定集中
处理了7件婚姻家庭问题、2件第三者插足、2件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1984年,
打击了两起虐待妇女儿童,摧残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分子。
为确保儿童健康成长,1959年起,设立了托儿所,配备专职保教人员。到1985年统计,
全区事业单位办托儿所两处。企业单位办8处,民办幼儿班两处,个体办12处。1983至1985
年,动员单位和个人为儿童事业捐款和赠送较大型活动器材,折合人民币超万元。
附: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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