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五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个体劳动者协会于1985年成立。本协会自成立以来,为维护个体劳动者利益,组织协助
个体劳动者开辟生产门路,为活跃本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作用。同时,教育、监督、
检查个体劳动者遵章守法,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进行文明生产,文明经商,维护消费者利
益,使个体劳动者的商品经济向更广阔、更健康的方面发展。
一、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
1985年4月16日新青区政府召开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会上宣布新青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正式成立。
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380人。副区(局)长个体劳动者协会名誉主任祁凤阁在会上做了重要
讲话,区工商分局局长王春章做了《适应形势的需要,把我区工商业推向前进》的工作报告。
大会审议通过了《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并向全区个体劳动者发出《倡议书》,号召个体劳动
者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积极行动起来,以“勤劳致富”的原则,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
经济,为满足消费者的利益做贡献。
会议选举产生了个体劳动者协会委员9名。常务委员5名。王春慧、宋亚琴分别当选为主
任、副主任,韩树生为秘书。
二、协会工作
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的同年,分别于6、7、10、12月份召开了4次个体劳动者全体会议,进
行了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自我教育。要求他们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向全国树立的个体劳
动者先进典型辛福强学习;要自我服务,互相支援,互相配合,自己调剂余缺,开展社会主
义的互助;要自我管理,从质量、数量、信誉、信息以至服务态度要以文明经商公约经常
检查对照。二是根据区(局)工作的要求,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如安全防火、计划生育等都要
按规定执行。三是进行知法、懂法、守法教育。要勇于揭发、检举不法行为,向不法分子作
斗争。
1985年底召开了个体劳动者总结奖励大会。会上以《文明经商公约》的规定,对个体经商
户进行了分类。区镇360多户个体劳动者,比较好的占27%,一般占60%,较差的(曾受罚的
占13%。在比较好的中树立了46户个体户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协会组织自设置以来,委员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常务委员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会上根据对个体劳动者的采访、协会成员下去调查了解的情况以及群众反映进行讨论研究,
做出决定。对不法经商者予以严厉打击;对确有困难的经商者予以帮助,研究开辟生产途
径、联系货源、推销商品。确因经商失误,酿成困难,濒于倒闭者予以一定的资助,申请减
免税收或予以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