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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森林警察

第四节 森林警察


森林经济警察队成立于1957年3月,配备警察24人。1959年改为森林警察中队,设队长
和指导员各1名,隶属于伊春森林警察大队,1984年10月1日改为森林警察大队,归属伊春
森警支队领导。到1985年干警编制已达XX人,下设排、班。
森警队在1978年以前为职业性军事武装部队,1979年改成现役制。它肩负着该林区的森
林资源保护和防止敌特扰乱林区治安的双重任务。平时以现役军人的装备、管理进行训练,
在每年的3月13日至6月15日的春季护林防火及9月15日至11月15目的秋季护林防火戒严期
内,他们开赴火险区境,进行执勤、巡逻、检查非法入山人员和车辆,发现火情火警,除逐
级上报外,立即组织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