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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公社化

第三节 人民公社化


1958年新青林业局遵照省、地、市委关于“积极试办城市人民公社的指示和以工人阶级为
领导,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发展生产为中心”的原则,以及“先上马,后精细,逐步提高”的要
求,于1958年11月6日,新奇人民公社正式成立。1960年3月,打破原有场、所机构,一律实
行公社的机构设置,新青地区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新青林区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当时是按照公社“一大二公”的特点,以生活集体化,幼
儿托儿化,家务劳动社会化”为主要标志进行的。
1960年3月15日,掀起了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大力兴办公共食堂的高潮。到7月4日,
由原有50个单位的林业职工食堂,发展到有82个公共食堂。达到了场场、段段。街街有食
堂,形成了从区镇到林场,从职工到群众的大、中、小相结合的食堂网,就餐人数达13122
人,占全社总人口的91%以上。食堂办的最好的是第三林场,实现了“饭菜多样化,食堂饭
馆化,单间化,炊具操作半机械化”。在大办公共食堂的同时,建托儿所42处。入托儿童达
2044名,占应入托儿童的81.9%;建综合性服务站14处,单项服务站134处,社员的家务劳
动基本上都由服务站承担,达到“十家九锁门,户户无闲人”。全社有1675名妇女走出家门参
加集体生产劳动,占妇女总数的89.2%。
公社贯彻“三就四为“的方针,本着小型立业为主,土洋结合,自力更生,白手起家,因
陋就简的原则,社街工业由无到有,从小到大,全面展开。到196o年6月新建小型日用品厂
39个,加之原有的共63个,达到了街街、场场、都有小工厂作坊群。之后陆续下马,到1960
年所剩无几。
1958年新青地区人民公社化实现后,按照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精神实质,开展了各项
工作的大跃进。公社党委制定出跃进的规划,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按照党委的规划。修订原
定指标。
为完成跃进的指标,在领导干部中大反右倾保守,职工中开展劳动竞赛。提出的口号是:
“先进优先进,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开展的形式是“拨白旗、插红旗”。要求广大职工
“组织上要军事化,行动要战斗化,生活要集体化”。
1958年9月根据省、市的紧急通知,发动职立群众找矿,建炼铁炉,掀起群众性阶大炼
钢铁的跃进高潮。提出的q号是:“苦战7昼夜,建成炼铁炉,炼出5吨铁,迎接国庆节”。在
近半月时间内,建起炼铁高炉26座,有三座小铁炉出铁,1000多名职工及家属昼夜奋战,出
钱30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