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整风与整社
第四节 整风与整社
1959年10月10日至1961年10月,中共新青区委员会遵照省、市委的部署开展了党内整风
与整社运动。
党内整风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59年10月10日至1960年3月10日,集中解决党
员干部对贯彻总路线、开展大跃进和实行人民公社化的群众运动、坚持党的领导及本区实现
“三化、四自给”的总目标等大是大非问题存在的右倾情绪。第二阶段是从196o年5月1日至同年
9月未,着重以“整顿作风、制度、队伍”为中心,反对“浮夸、瞎指挥生产和强迫命令”三股风。
参加整风运动的党员干部197名。其中党委核心领导9名,部科级干部部名,一般干部
132名。
运动的第一阶段,按照省委提出的“提高思想,纯洁组织、反排右倾、增强团结”的要
求,本着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一看二帮”的原则,采取大小
会学习,自我暴露与重点批判帮助相结合,大会辩论与普遍提高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揭露和
批判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人,反党分子1人。占参加整风人数的1%;重点帮助了有各种
问题的2人。
第二个阶段,按照中共中央“运动中有左反左,有右反右,有什么反什么,有多少反多
少”的指示,采取先重点后一般,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条块结合、群众与领导相结合的方
法,全区分两批交错进行,开展鸣放整改。先后鸣放出各种问题2364件,正改兑现了2242件.
其中作风方面789件,管理方面370件,生活方面868件,政治思想工作方面215件。
整社运动是在党内整风第一个阶段结束,第二阶段开始之前进行的。从1961年1月28日
始至4月末结束。主要针对新青人民公社成立后,部分干部和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工作作风
简单粗暴,虚夸不实,弄虚作假,生活特殊和“一平二调”(平均分配,无偿调用物资劳力)的
共产风开展了整风整社。
这次整风整社光山下,后山上,由农业开始。党委深入农场先行试点,然后召开三级
(局、场、段)干部会,开展鸣放辩论,弄清大集体与小自由,执行政策与完成任务的关系,
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与平均主义的区别,会后领导干部在群众中检查工作作风和“一平二调”共
产风的问题,边整边改,进行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处理。
在纠正“一平二调”共产风问题上,通过以上带下发动群众两头挤,采取边揭发、边核
实、边兑现、边复查的方法,对新青地区实现人民公社化以来无偿占用集体农民的土地、牲
畜、车辆、服务行业的生产资料、职工家属个人的生活资料等,折合总价17699.2元的物
资,分别进行了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