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烧枝丫经验
第三章 烧枝丫经验
枝丫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木材的综合利用,本局坚
持从采伐剩余物中生产枝丫材,实行公用炉灶和家属全部烧枝丫,改变了靠山烧好材的传统
习惯_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好木材。特别是在我国少林的情况下,更具有特殊的意义。这种
做法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在许多林业企业推广,形成了较有影响的烧技丫经验。
本局烧枝丫经验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在一个林场搞试点,在全局推广、制订相应的管理
措施,实行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四个发展阶段。
1959年7月,林业局派出工作组到第二林场进行公用炉灶烧枝丫试点。虽然试点工作取
得了经验,但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没有进行推广。
1961年,刘少奇主席到伊春林区视察工作时,对节约木材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刘少奇主
席的指示传达后,引起了全局各级组织的重视。首先林业局做出了“实行烧枝丫,不烧好材
的决定”。然后在六个林场、四个森林经营所推行烧枝丫。据统计实行烧枝丫一年,就节约
了有利用价值的木材25,600多立方米。
1963年,国务院发出了节约木材的重要指示,要求各林业企业消除木材损失浪费,挖掘
节约木材潜力,用好、管好、有好森林资源,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为贯彻国务院的重
要指示,林业局党委召开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杜绝木材损失
浪费,推行烧枝丫的决议。到1964年春,从全局七个林场所属十七个工段、五个森林经营
所、九个木材生产小工段、二十个森铁工区、车站和居住在山上单位的925户职工家属实现
了烧枝丫。据1963---1964年统计,用枝丫作烧柴节约的好木材相当于177公顷森林面积的蓄
积量。
在推行烧枝丫不烧好材的过程中,结源林场不断在实践中探索规律,从失败中总结教训,
改进技丫生产管理措施。从技丫材生产定额、劳力配备、运输方式、供应价格等方面总结出
一套较好的经验。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各项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烧枝丫经验也受到了冲击。
1972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农林部“关于伊春林区乱砍滥伐情况”的报告传达后,林
业局党委派出工作组重新总结了结源林场坚持烧枝丫的经验,区党委于1973年10月27日批转
了结源林场《身居林海,不烧好材》的经验。从此,烧枝丫经验在冲破各种阻力之后,重新获
得了新生。
为了使技丫生产均衡发展,1977年9月2日,林业局制订并下发了。烧枝丫材生产管理
及销售暂行办激。对枝丫材生产价格、收入分配和成本处理运输及结算、销售办等都作了
具体规定。并建立了枝丫管理站,专门管理枝丫材的收购和销售。从而使枝丫材生产有组
织、有计划地、稳步地向前发展。
1960年,林业部副部长雍文涛曾到本局专题视察枝丫材生产。1977年9月,省林业总局
组织全省各林业管理局主管生产的局长到本局参观考察枝丫材生产。1975—1984年期间,在省
林业总局、伊春市政府、林管局召开的专业会议上,本局曾多次介绍枝丫材生产经验。《中
国林业》1964年第4期、1980年第11期,《伊春经济》1980年第8期和《黑龙江日报》、《伊春日
报》等报刊上先后发表消息、调查报告和文章,介绍本局枝丫材生产经验。
附: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 大力发展枝丫材生产
新青林业局
(一九八一年二月十日)
我们新青林业局的技丫材生产,由于受林区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
的发展过程。一九七三年以前,我们在全局要求公用取暖烧枝丫。但是,由于措施落实的不
好,坚持较好的仅有几个林场。一九七三年以后,特别是一九七七年我局推广了北影林场
采、育、用一次净号制作业的经验,使我局的枝丫材生产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几年来。由于
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解决存在的问题,改革管理方式和生产技术,全局已形成了一个有组
织、有计划,完整的枝丫材生产系统。一九七九年、一九八零年两年共集运枝丫材三十六万
层积立米,从林场运到新青十四万七千层积立米。其中供给纤维板厂原料九万四千八百层积
立米,商品枝丫产值达一百二十八万元。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总结经验 以点代命
根据资料统计,每立方米原木可产生零点到零点六层积立米可利用的枝丫梢头木。我局
每年按生产四十万立米原木计算,将产生二十五万层积立米的枝丫。要完成这样多的枝丫材
生产任务,既不增加设备又不增加劳力,在实际生产中必然要出现一些实际问题。因此,有
的单位认为,一无劳力,二无设备,干脆不搞;还有的单位反映,光水材生产还于不过来,
那有时间拿枝丫。针对这些思想反映,我们一方面大力宣传搞好枝丫材生产的重要意义,一
面总结典型、推广经验。我局北影林场总结了林业生产斗争经验,一九七七年创造了采育用
一次净号作业经验,利用一套人马,采、打、集、装、清和枝丫材生产一次完成。一九七八
年北影林场生产枝丫一万零七百七十四层积立米,运到新奇四千三百九十九层积立米。一九
七九年,他们又创造了一绳两带集枝丫法,提高效率三倍多。对北影林场创造的这些枝丫材
生产经验,我们在帮助他们认真总结、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又多次召开现场会。进行参观学
习,使北影的经验在全局铺开。经过实践,我们主要解决了枝丫集运问题。拖拉机背集枝
丫,主要实行早、午、晚三班倒,集村两头伸的办法,做到生产木材和枝丫同时进行。森铁
运输实行原条加控和专车专列相结合。并且做到了用木材生产的淡季大搞枝丫材的突击运
输。一九八零年为了解决森运设备不足,我们利用自筹资金购买了十辆板车,从外地调入了
二十五辆板车,保证了枝丫材生产任务的完成。_
落实经济政策实行个人、林场、企业三增收
摘枝丫材生产,不同于木材生产,它细小,分散,不易收拣、蓬松、紊乱,不便装运。
因此,有的单位因为效率低、成本高,不想干;有的工人因为得不到合理的报酬不愿干,生
产枝丫材的积极性受到挫伤。为了落实经济政策,充分调动生产枝丫的积极性,我们从个
人、林场、企业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出发,经过考查标定,确定了枝丫生产各道工序、各个
环节的生产和销售价格。林场从收拣,堆积到集运路边,每层积立米为三元五角。林场运到
林业局所在地,每层积立米由林业局付给林场六元。这样,林场每层积立米收益二元五角。
一个年产五万立米原条的林场,全年可生产枝丫二万五千层积立米,全部运下山,可收益六
万多元。但林场的枝丫材不可能全部运到林业局所在地,林场需留下近一半当作烧柴或从中
挑选小径木自行加工。林场大约可从中挑选出10%到20%的小径水加工成小材、小料对外销
售。售价平均每立米二百元左右,每立米成材盈利四十元。在生产枝丫材之前,林场食堂和
办公室取暖等公用烧柴,需要用工人打拌子,每溜拌子需要加工资和运费约五至七元,并且
要烧掉许多好木材。现在烧枝丫,节约了打拌子劳力和森林资源。为了调动职工家属烧技丫
的积极性,实现全局烧枝丫,我们采取职工家属买烧柴,每层积立米林业局给补贴三元五角
的办法,解决枝丫材生产成本高的矛盾。这样,卖给家属的烧柴,山上单位每层积立米八
角,山下单位每层积立米一元二角(含运费四角)。确定这个合理价格后,促进了枝丫材生产
的发展,山上山下、公用炉灶和家属普遍实行了烧技丫,不烧好材。经测算,林业局生产
一层积立米枝丫材的成本是八元二角五分。卖给新青纤维板厂做工业原料,每层积立米四十
元,送到一百公里外的友好纤维板厂另加运费四元。通过采取这些措施,落实了经济政策,
实现了个人、林场、企业三增收。
设立机构 加强管理
为了加强和搞好枝丫材的生产,林业局成立了技丫管理站,有职工216人,配备专业管
理干部25人。从组织生产、到货、销售一环扣一环,设立了小村小料加工段、细木加工段。
山上枝丫运到管理站,经过挑选,有加工价值的枝丫材加工成小板小方出售,三分之一以上作
工业原料,一部分卖给职工家属做烧柴。由于加强领导,认真挑选,合理经营,一九七九和
一九八零两年,在枝丫材中挑选出小材小料二千七百多立方米,加工成材平均每立方米收入
50元,共创造价值四十万五千元,供给纤维板厂做工业原料九万四千八百层积立米,价值一
百三十二万七千二百元。仅枝丫管理这一项盈得利润达到三十四万五千一百七十元。
实行奖惩制度 调动积极性
几年来,我们把枝丫材生产摆到与木材生产同等位置上来,与木材生产一样检查总结和
奖惩,在合理定额、按劳取酬的原则基础上,为了调动和鼓励各基层生产单位多生产枝丫,
在每层积立米收益费中,给林场提取20%作为林场奖励费,奖励职工,对生产枝丫不好的和
伐区作业质量达不到一次净号作业的单位,对林场主任、来运技术员、工段长罚款。一九八零
年十一月,对松林林场、卫东林场主管生产主任罚款十元,来运技术员和工段长各罚款五
元。通过评比,对认真推行一次净号作业法、枝丫材生产有成绩的北影林场、金林林场、水
源林场、笑山林场、丽林林场五个单位进行奖励,主管生产领导奖十五元,采运技术员、工
段长各奖十元。实行奖惩制度,调动了大搞枝丫材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伐区作业质量。
实验证明,搞枝丫材生产,不但能够扩大企业的经济效果,而且为知青安置找到了门
路。一九八零年全局八十一个包车组中,有六十五个包车组采取工人、知青混合劳动组织,
每台平均配备四名知青从事清林、收拣和选枝丫材,这样可以安置二百六十名知青。装枝丫
统由知青承担,可占用知青四十名。每个林场的林化段还有十至二十名知青从事小材小料加
工,可安排知青二百名左右。综上所述,我局仅枝丫材生产一项工作就安置知青五百看左
右。
几年来,通过不断地总结和实践,我局枝丫材的生产取得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
题:①枝丫材生产的装车仍然是人力装,效率低,载量小;②距离远的、高山角伐区的枝
丫,因集运设备不足,仍然有部分枝丫困山;③集运枝丫材的设备不足,有部分枝丫材仅堆
到森铁线路两旁,不能及时运到山下。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虚心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尽
快地加以解决。把我局的枝丫材生产再向前推进一步。
(此材料是在伊春林管局木材生产会议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