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采伐方式
第四节 采伐方式
自1957年投产以来,在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满足国家对木材需要的同时,结合本林区的
林型特点,林木生长的生物学特性,因地制宜的贯彻“采育结合,以营林以基础”的方针,在
采伐方式上主要实行了皆伐、择伐、采育择伐(采育兼顾伐)三种方式。
皆伐
实行皆找主要有三种形式。
大面积皆代建局初至1962年,根据林业部1956年颁发的《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和1960
年公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修订后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全部实行大面积皆伐。此种采伐方式
是根据苏联的集中皆伐方式进行的。具体做法是把伐区内的大小树全部代掉,采用火烧式清
林,然后进行人工更新。
隔带皆伐 1963年8月29日,本局制定了《国有林主伐办法》,改大面积皆代为隔带顺序式
皆伐和小面积集中皆伐。隔带顺序式皆伐,带宽100米,隔一带伐一带。
小面积集中皆伐 对老龄过熟林的单层林,或中小径木少,病腐木多的异龄林以及林龄
老、蓄积少没有生长前途的低价林、病害林,采用小面积集中皆伐的方式;对以针叶树为主,
红松占优势的成过熟混交林、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分和白烨成过熟纯林,杯冠下幼林较少的采
用小面积集中皆伐。小面积集中皆伐的采伐面积一般控制在20公顷左右,这种方式在1964年
开始,以来育择伐为主后也同时使用、一直沿用至今。
择伐
自1964年开始,在木材主找生产上采用择伐方式。择伐分树种径级择伐和径级择伐两
种。
树种径级择伐以烨树成过熟林为主与针叶中幼林木混交的林分,实行树种径级择伐。
将直径16厘米以上的禅树全部采伐利用;将16~26厘米或更大一点的针叶树种保留下来,
继续生长。改良林分条件,提高后备森林资源质量。
径级择伐在阴性树种的异龄林分中,选取合乎一定经济要求的成熟林木进行采伐。使
林地上始终保持有不同龄级的林木,保持森林的良好环境,天然更新不断进行。
采育择伐
采育择伐,也称采育兼顾伐。是本林区广大林业工人,在1964年通过长期的劳动实践,
结合兄弟企业的经验创立的一种新的采伐方式。经国家林业部确认,在全国林业企业推广实
行。这种方法兼顾采伐和育林两个方面,是森林主伐生产应用比较普遍的主要采伐方式。
采育择伐的对象是,天然更新好,中小径木多的复层异龄林分。每次采伐仅伐去老龄过
熟木、病腐木、枯立木及少部分成熟树木,使林地始终保持有多龄级的健壮中、小径木及幼
树幼苗,保证森林的天然更新连续进行。伐后更新的林分仍是复层异龄林。
采育择伐的采伐强度,根据林分中林木的立地条件、树种的构成和单位面积蓄积量多
寡,因林、因地、因树制宜,分为强、中、弱三级进行。强级是在单位面积蓄积量在200立
方米以上的老龄过熟单层林分,采伐强度按蓄积量的50%;中级是在单位面积蓄积量在200
立方米以下的林分,采伐强度按蓄积量的40%进行;弱级是在以云冷杉为主的林分,采伐强
度控30%进行。采伐后的各种类型的林分,保留郁闭度都必须在0. 4——0. 5以上,一般保留
小径木300——350株。
1973年,国家农林部颁发了《森林采伐更新试行规程》,规定了四种采伐方式。即采育择
伐、径级择伐、二次间伐和小面积皆伐。1977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下发了试行《森林来
代更新规程实施细则》。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在木材主伐中,除80%用采育择伐方式外,
也因林、因地、因材制宜的采用了条件皆伐,郁闭度择伐、一次来育伐和抚育伐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