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木材贮存
第五章 贮存与销售
第一节 木材贮存
本林区木材贮存管理方式是随着林业生产建设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各个时期对木
材的不同要求,而逐渐走向标准化和商品化管理的
贮存区面积12万平方米。根据材种、等级、材长等分设得位(俗称楞头),得头的大小根
据到材量决定,其排列方法,以方便选材和外销装车为标准。
贮材区管理是木材缴库贮存后,保证水材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场初至1963年间,由于贮木场各工序的机械化程度低,笨重的手工作业,难于适应生
产高速度发展的需要,致使木材贮存管理跟不上木材生产的发展。缴库木材散堆散放较普
遍,管理混乱,商品材等级不断降低。据统计,1963年场区内散堆散放木材达36,000立
方米,先后采取机械与人力相结合、抢运与清楞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
法,清理了散堆散放木材;并从场外捣进已验收的木材3,400立方米。1964年开始。对木材
贮存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楞位,立帐建卡,固定专人负责,实行了全面选材,分
级归楞,以榜为库的制度。划分了楞区,设置了楞牌,注明了楞号、树种、材种、材长、等级、
数量,做到清选、清归、清装,实现了“三清’一化的基本要求。
1964~1985年的22年中,在木材贮存管理上,随着各道工序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管
理逐步走向合理化、科学化、标准化。对贮材区进行了合理的总平面布局和规划。合理地安
排了榜位,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地平面和立体空间。主要方法是;
①根据楞区规划,楞头排列进行了分区(级)管理。每区(段)划分为若干个片,每片配一
个包车组,负责本片木材的捣、归、装作业。配一名检验员,负责本片产品的收、支、存和
卡片记载。
②原木造材到楞,检经员进行逐报复查,然后用油笔标号,大径原木以代分数形式标在
原木一端的断面上,其整数为原木等级,分子为原木径级,分母为原木贮存号。如:3×32/288,
原木等级为3等,径级为32厘米,原木贮存为288号。按规定记好楞头卡片,作为原木缴库的?
依据。对材种、规格等与本楞不符的原木,不标号。并在断面上标以“甩出”字样;标号后的
原木与本楞不符时,及时记入卡片中的变更付出栏内。同时,在原木断面上标甩出字样,保证
帐货相符。
③楞头卡片由检验员在原木缴库的同时填写,在当日下班前进行计算,及时报给记卡
员,作为楞卡帐和提报原木缴库总括表的原始依据。检验员、记卡员每月一次库存,保
证库存数量的准确性。
④缴库后的原木,包车组及时归楞,捣清楞位,给选材作业创造方便条件。在捣、归
楞中发现有与本楞不符的原木,查清原因,由错误造成者重选。
⑤区(段)的记卡员,根据卡片逐日记载楞卡帐,做好原木总括表,分别报给贮木场统
计员和调度员,作为库存商品材台帐的原始依据。记卡员与贮木场统计员每月核对一次库存
商品材台帐,如有不符,查清责任,经领导批准后变更,保证帐货相符。
⑥贮木场统计员根据原木总括表,逐日记载库存商品材台帐。
⑦每季对库存商品材清点一次,其盈亏率不得超过本季到村量的1%。
木材贮存,经过科学化管理,达到了数量上的三难:缴库准、库存准、拔出准。质量上
的三清;选材清、归楞清、装车清,实现了木材贮存管理的商品化。多次被国家林业部、省
林业总局和伊春林业管理局评为同行业的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