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第三章 收购
第三章 收购
黄金是贵重金属。按照国家规定,黄金收购统归当地银行或上级指定的金融机关,由于
受条件的限制,本区黄金公司受地区银行委托,为黄金代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