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生产队

第二节 生产队


本区的农业生产队有家属生产队和纯农业生产队,二者行政上均隶属区街道办事处,业
务归属多种经营处。
一、家属生产队
1957年2月,建立起第一个家属生产队——新民队。有社员仍名。
1963年林业局对农业生产队实行“定保”(即定土地、耕畜、劳力、产量、成本;包产量、
彭总成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产计酬,以工计分,以分计算,年终一次结算的经营
管理方式。
1965年1月,林业局党委根据毛主席“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指示,动员职工家属、社会
青年392名,组建起15个集体农副业生产队。当年种菜4,160亩,产菜13,600斤,饲料30万斤。
由于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家属生产队也逐步扩大,截止1983年已有新立、跃进、铁林、
曙光、汤杯、苗圃、样林、红林、泉林、金林、松林、青林、结源、北影、水源、乌拉嘎、
新民、笑山、森铁处工区、北沟家属生产队。耕种土地5,560亩,有劳力1,053人,年总收入
75万余元,固定资产52万多元。有农机水利设备83台,大牧畜73头。建温室、塑料大棚23,580
亩,每年可供市场蔬菜333.5万斤。占本区蔬菜总产量的30%。
发展较快的家属生产队是新立队和曙光队。
1.新立队
新立队建于1964年,位于区址西部,是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家属生产队。建队时只有几名
家属,到1966年有社员73人,耕地500亩,有大车2辆,耕牛6头。当年播种土豆、白菜及
谷物,产蔬菜105万斤。产值4,500元。1969年耕地划归“五七”干校205亩。1976年修建温室
600平方米,大棚抖,哪平方米,盖莱谷物0平方米,实现了室、棚、窖配套生产。在农业学大
寨运动中,新立队每年为全区提供100余万斤菜薯。 1968~1978年生产商品菜薯1,119万斤,
总积累116,465元。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富民政策进一步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生产队改建了2,000平方
米钢架大棚,85%的农田实行了水利化。1981年又购买了一台解放牌汽车。
2.曙光队
曙光队是1965建立的,现有砖瓦结构办公室120平方米,简易仓库4oo平方米,机库80平
方米。有土地328亩,劳力72人。种植土豆、白菜、茄子、青椒、萝卜等夏秋菜,春菜靠大棚
和温室培植,年产蔬菜引万多斤。
二、农业生产队
1、先锋队
第一个农业集体单位——先锋队,1958年6月建立,队址在区前进学校路西。建队始由
18名老年人组成,俗称“老头队”。耕种土地50亩,有耕牛8头,以种白菜、土豆、萝卜、甘
兰等菜薯为主。
2.东升队
1965年4月伊春区东升三队迁往新青,在本区六公里处建起东升生产队。现有砖瓦结构
办公室300平方米。社员72人。耕地516亩,牧畜13头。主要种植土豆、白菜、甘兰、萝卜、
茄子、青椒等。建温室、塑料大棚5,080平方米。
东升队过去是国家救济的贫困队、队里贷款上万元。1981年全队推行生产责任制,把所
有耕地按种植品种算细帐,实行包工定产。对于不宜包定的地块和品种实行按活定分,小段
包工,按成果计酬。财务管理实行费用包干,节约归已,一年竟使农业生产打了翻身仗,社
员年平均收入880元。
1982年,本队在总结前一年经验的基础上,对非田间生产的积肥员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
按积肥质量、数量计分;副业生产实行专业承包,按定额计件;队长,会计及保管员实行岗
位责任制。这年,虽遭春早秋涝,但菜薯产量翻番,总收入创建队最高水平。社员平均收入
增加到1,150元。生产队购置汽车、拖拉机各2台,制砖机、榨油机各一台,还建电力喷灌
站1处,打机井16眼,大口井革眼。有22户社员在银行存款,总额达25,000元,生产队公共
积累达20,500元。
1983年东升队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中,实行了统一经营,专业承包;包干分配;自
愿结合,小组承包;以户为单位的个人承包等多种形式。生产队的总收入又有新增加,除留
公共积累25,340元外,社员的平均收入上升到1,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