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开发
第三章 农业生产
第一节 土地开发
新青河森林经营所于1955年开始土地开发,在现林业局中心苗圃处首次开荒种菜。
林业局建成投产后,为解决蔬菜靠外进和吃菜难的问题,职工家属个人发起用锅头垦荒
种菜。
1958年林业局办起农场、农业生产队组织开荒,当年垦荒种莱636亩。1965年当年建立
的15个家属生产队,开荒达1,000亩。全局开垦荒地7,035亩。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部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农场、生产队,充实了农业生产力量,进
行了土地的开发。
1975年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口号下,进行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将职工家属开垦的土地
收归集体所有,打开地格连成片。并组织职工群众进行开荒大会战,开垦了大面积荒原。
1957年建局到198早年开荒投资已达觎万元。但有的土地因地势较低洼根本不能耕种,有的
困面积小不利于集体经营被荒弃。
截止1985未统计,实有农业耕地面积16,606亩,
附: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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