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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养殖业

第一节 养殖业


养殖业主要是畜、禽、蜜蜂、人工养鱼等。为搞好养殖业生产,区政府、林业局曾多次
制定各种规定措施,积极鼓励和扶持养殖业发展,建立了相应的职能机构。1959年建立兽医
室,1968年改为新青区畜牧兽医站,站址在区第二中学附近。兽医站主要负责全区畜牧的防
病治病,站内有人员10名,其中兽医6名。兽医站行政直属区多种经营处。为保证畜禽的饲
料供应,区建立了饲料站,承担养殖业的饲料供应。
1985年统计,全区养殖业产值达236.8万元,有252个专业户。
大牲畜的使用和饲养始于1958年。新奇农场建立后,从安达县购进黄牛360头,马36匹。
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和运输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大牲畜使用逐渐由从事水材生产转向农业耕
作和农业田间运输作业。
1960年林业局从南岔购进3头奶牛,建起奶牛房,开始了牛奶生产。1984年产牛奶50吨,
饲养奶牛的最高年份是1978年,多达169头。之后全区奶牛数量开始下降,截止 1985年仅有
31头,1985年有养牛专业户13户。
养猪是家庭饲养业中较普遍的副业,主要是为了改善生活,解决肉食不足问题。建局以
来。林业局曾多次鼓励和支持职工家属发展养猪事业,1957年林业局机关食堂养猪现头,1960
年丰收管理区在南山3,300米处(现建材厂西南侧)建立了千米“万头猪场”,当年养猪200头。
但由于缺乏饲养经验,加之饲料不足,造成生猪大批死亡,“万头猪场”被迫下马。通过总结
经验教训,由集体饲养变为家庭个人饲养,并引进优良猪种,提高猪的成活率,因而生猪饲
养量增长的快,1957年——1968年,平均每年增加100——200头。
1965年区商业科建立肉食加工厂,进行生猪收购屠宰和肉食加工。
1972年始,全区生猪年饲养量都保持在2,000——4000头。
1979年商业科设立猪禽生产办公室,负责全区猪禽业的发展和各项规定的落实。
1980年以来。区政府采取一系列奖售政策,大力扶持生猪生产。1982年3月15日,区人
民政府做出《关于发展生猪的几项规定》。
具体为五条。
一是养猪户饲养的公猪、母猪成熟后,由猪食生产办公室检查验收,立卡、签合同,一
定3年,每头公、母猪补助猪底费如元,每年供给饲料2,000市斤。母猪产的仔猪长到20市斤
以上,经验收,每头仔猪补助饲料费3元。仔猪不得卖给外区,仔猪长成肥猪如自行处理,收
回50元猪底费。
二是育肥猪技合同供给精饲料200市斤,成熟后商业部门收购,私自处理,没收交货款,
并罚款80元。交售合同内或合同外150市斤以上的生猪,每市斤补助饲料费0.10元,120市斤
至150市斤的,补助0.05元,合同外不予补助。
三是养猪户的猪一律免费防疫。
四是仔猪上市要进行防疫。
五是购买仔猪实行免费运输。
1983至1985年,区政府又相继制定下发了发展多种经营的规定,鼓励人民群众发展多种经
营。在资金上采取扶持政策,贷款14万元,解决发展畜禽生产缺资金的问题。在仔猪运输上
给予免费,解决群众买仔猪难的问题,在饲料上,通过木材协作外进饲料200万斤,解决群
众养猪、食没有饲料的问题。这时期全区出现了养猪户大增的好势头,生猪饲养量每年都
稳定在4,000头以上,出栏2,000头以上,1985年比1966年增长8.4倍。种公猪,基础母猪的
饲养量1985年是1966年的7.4倍。1985年全区有养猪专业户68户。
本区回族养羊居多,其他民族饲养的较少,品种有山羊和绵羊。1981年新丰、前进农场
开始集体养羊,从辽宁省赤峰市购进绵羊120只。养羊高峰是1984年,比1966年增长30.5
倍。
鸡、鸭、鹅、兔的饲养主要是在家庭中养殖,除专业户供应给部分饲料外,其他由饲养
者自行解决。
1958年秋,新青农场建养鸡房一处,饲养鸡120只,1959年6月建养兔场一处,养兔400
只。1960年鸡房养鸡数量发展近 600只。
1978年8月,区农业科于现在区卫生防疫站址建鸡场一处,配备工作人员9名。鸡场以孵
化鸡雏为主,安装3台电气孵化器,1台出推器,每次装蛋2,000个,肠个月共孵鸡雏30,000
只。因缺乏管理经验而亏损,1979年12月鸡场撤销。
1980年,全区始有养鸡专业户,孵鸡专业户,后来由于饲养管理不善而弃养。
1983年,区商业科猪、禽办公室在肉食加工厂建机械化孵鸡、鸭场一处,年孵化量40,000
只,还向养鸡户签定了收购种蛋合同,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养鸡难的问题。全区由单一的本地
鸡种增加了白洛克、西赛斯、罗斯等6个品种。1984年全区孵化雏鸡44,000只。
是年房建队,局贮木场又各自建养鸡场一处,成鸡存栏均在千只以上。本区当年肉鸡出
栏7,000只,产鲜蛋51万斤。1985年有蛋鸡40,000只,产蛋72,000斤。
1985年统计,鸡的增长量是1960年9.8倍,鸭是1969年的11石倍,鹅是1980年的1.9倍,
兔是1960年的8.9倍。 1985年有养食专业户 138户。
在养殖业中,1982年还开始试养水貂和貉子已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至985年个人开始驯
养梅花鹿。
附:
(见附图)
(见附图)
二、养蜂
本区森林茂密,山花野草繁多,蜜源植物丰富。有柳树、椴树、荆条等。椴树蜜带有水
草的香味、洁白细腻,蜜中含葡萄糖和维生素量较高,是国家评定的特等蜜,畅销国内地
此外,还有色树、柳兰花、狼尾花、向日葵、稠李子等十几种辅助蜜源,适宜发展养蜂事
业。
1966年始有个人养蜂,少者1箱,多者19箱。
1970年春养蜂产逐渐增多。这年南丰农场建起一处养蜂场地,从翠兰区购进蜜蜂50箱,
进行集体饲养。1972年农场派人去苇河林业局学习蜂王浆生产技术,回来后,经研制当年首
次生产蜂王浆3斤。1974年农场蜜蜂发展到150箱,同年10月蜂箱转广西玉林、江西东乡、江
苏昆山饲养。1975年5月转回本区,因对南方养蜂技术不熟练、农场养蜂再未发展。
1977年全区养蜂120箱,交售蜂蜜5,892斤。 1985年发展到855箱,产蜜4600斤,有养蜂
专业户9户,在较好的年最,每箱蜂可产蜜200——300斤。但因缺乏科学饲养与技术管理,养
蜂业发展缓慢。
三、人工养鱼
1958年新青农场利用天然泡泽进行人工试验养鱼,投放鱼苗50,000尾,但未及成鱼,却
被一场大雨全部冲跑。
1972年林业局中心苗圃在1亩地水面上放鱼苗300尾,捕捞成鱼100多斤,养鱼始获成
功。
1973年林业局工程处自建鱼池,投放鱼苗10,000尾,养鱼来获成功。
1975年在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中,汤林、松林、水源、卫东、结源林场,“五七”干校,
新青发电厂、局中心苗圃8个单位共建9个养鱼点,鱼塘面积为108亩。1976年5月18日,从浙
江吴兴县鱼场调进鱼种66,340尾,23日又从上甘岭区调进鱼种24,900尾。由于时鱼种苗调进
时管理不善,加之新建的鱼池不完全符合养鱼要求,以及缺乏养鱼的技术和经验,造成鱼苗
大部分死亡。
鉴于此情况,区农业科组织各养鱼点的养鱼员于同年6月 7日到上甘岭区“五七”农场参观
学习。6月9日至11日,伊春地区水产公司又在本区发电厂举办了红星,乌伊岭3个区的养鱼
员学习班。
1975年7月5日,区革命委员会批转了农业科《养鱼安排意见报告》。批语中指出;“只要
做好科学管理,在我区发展养鱼事业是完全可行的”。
1985年全区修建鱼池216亩,养鱼64,800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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