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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房舍建筑

第五章 房舍建筑



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期房舍建筑多以平房为主。其中民用住宅又多是简易结构。七十
年代后期至八十年代,随着林业企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无论是公用建
筑还是民用住宅的水准都相应地不断提高,而且其兴建速度较快。据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
砖木结构的面积558624平方米,占房舍总面积的66.15%。其中二至四层楼房面积82385平方
米,占全区房屋面积的9.76%。1980年至1985年,仅6年的时间,建筑面积就达343,751平
方米,占建局以来建筑总面积的4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