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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币

第三节 货币


本区建置较晚,货币通用1955年3月1日,国家发行的人民币。分主币和辅币两种。主
币面额为1元、2元、5元、10元,辅币面额为1分、5分、1角、2角、5角。1分、2分、5分除
纸币外,同时有等面额的铝质铸币,1980年国家增发了1角、2角、5角铜铸币和1元的镍铸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