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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储蓄

第五节 储蓄


1976年前,银行办事处只设有一个储蓄专柜,由一人兼职办理日常业务。开办储蓄种类
只有活期储蓄和半年、一年期的定期整存整取和零存整取三类。1976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
进一步挖掘沉淀资金,扩大储蓄面,在全区范围内共建立了31个储蓄代办所,其中单一代办
所20个,全面代办所11个。至1985年末,共建立代办所54个,其中全面代办所25个,单一
代办所29个,代办人员共79人。
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由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又加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因此储
蓄额上升不快。进入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落实,人民生活水平有
了提高,储蓄额逐年增加。1983、1984、1985年储蓄余额平均每年纯增213万元。1985
年末储蓄余额达1189万元。全区平均每户占有存款1020元,人均占有存款229元。
附:
(见附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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