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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调配

第三节 调配



一、劳力来源
本区开发初期,以苇河森林工业局调入的853名干部和工人为主体,先后从山东招收合
同工和从其它企业调入部分职工。自1962年起,职工来源走向正常。其主要来源是:职工子
弟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安排;从知识青年中,招收固定工人;退休、死亡职工子女接班;大
中专院校毕业生安排等。
附: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二、劳力调配
劳力调配,本着人尽其才,合理使用的原则,根据各项生产计划指标,劳动定员,进行
劳力的统一平衡和配备。按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的生产计划,对全局劳力随时进行余缺调
剂,办理劳力调转手续。劳力不足,可招收临时工或以委托生产方式来解决。
生产一线的劳动力,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一般不予调动。特殊情况需调动时,经局长办
公会议审批;山上单位往区(局)所在地单位调动,生产单位向非生产单位调动,由主管区
(局)长审批,山上各单位之间的劳力调配,由劳动部门领导审批;非生产单位向生产单位调
动,由劳力调配员办理;技术工种工人的调动,由劳动部门和机械部门协商,由劳动部门办
理调转手续;本局调出调入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劳动部门批准后,
办理商调手续。
三、知青安置
知识青年安置工作始于1965年3月,根据国家、省、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指示精神,
区政府成立了临时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同年正式成立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负责全区知识
青年的安置工作一全区所有知识青年(主要是当年初、高中毕业学生),由知识青年安置办公
室统一分配。设有六公里红字学校、抗大农场(现嘉阴河农场)、五七农场(现青年农场)三个
青年点。
1973年~1975年间,随着知识青年人数的增加,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增配了领导,设
立了会计、调配、教育等机构。还增设了大贺、丽林(现泉林林场)、红林、金林、松林、青
林、结源、桦林林场、森铁处、东方红经营所(现乌拉嘎经营所)等青年点,加上原有的六公
里红专学校、抗大农场、五七农场青年点、共计十四个青年点。其分配原则是,统一分配,
重点山上、农场。每年平均分配安置知识青年700~800人,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建立了知
识青年档案、卡片。改革、建立健全了调转手续和制度。
1976~1980年期间,每年平均安置知识青年达千人以上。其分配原则是,按学校毕业班
统一分配到某一青年点,去向主要是各林场青年点和农场。随着青年点的扩建和人数的增
加,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向各青年点拨款1,264,000元,建房畅,700平方米;拨款453,000元,
购买设备31台,拨款28, 500元,购买了文化生活设备用品。
1981年,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撤销,知识青年的安置工作,归属局劳动工资租。
1983年8月,成立新青区劳动服务公司,知识青年的安置工作,归劳动服务公司管理。
劳动服务公司的知识青年管理设人劳股、档案室。至1985年末,全区共有知识青年8,043人,
建有青年点41个。全区共有知青合同11,500名,其中木材生产888人,营林生产71人,线路
队239人,森铁木材运输生产200人,森调队29人,代课教员18人,扑火队55人。其它青年都
从事木材综合利用、农业生产、服务性行业等。
劳动服务公司人劳科负责知识青年的教育。开展技术培训。先后举办了思想教育班150
期,参加学习12,500人次。各基层青年点办技术业务班183期,参加学习3100人次。办文化
补习班43期,参加文化补习 7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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