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商监督
第五节 工商监督
工商对各种经济形式和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主义经济
秩序,保护改革促进四化建设的主要保证。是贯彻执行“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
的必要条件。最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1982年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一7起。其中国营企业11起,集体企业购起,万元以上的2
起,万元以下的45起,共收缴罚没款77299.78元。
1983年依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104号文件和省政府[1983]88号文件,贯彻以防
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共查处案件 62起。其中违章案件5 6起,投机倒把 6起,
万元以上的1起,万元以下的61起,共收缴罚没款45686.5元。
1984邻,依据国务院[1984]1号文件和黑发[1983]167号文件,共查处案件45起。其中
万元以上的1起,万元以下的6起,千元以下的25起,批评教育13起,收缴罚没款30,775
元。
1985年依据国务院[1984]1号文件和市委(1985)叮2号紧急代电,中办发[1985]36号、37
号文件,共查处案件62起。其中投机倒把12起,违章违法案件50起,共收缴罚没款214,333.6S
元。
对违章违法行为,随时随地的给予制裁。1981年市场违法案件19起,罚没款额72元;
1982年违法案件11起,罚没款额245元;1985年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额犯元,批评教育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