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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价

第二章 物价



1957~1985年,本区零售商品物价总指数的上升、下降平均未超过2~3%,按国家规
定,视为物价基本稳定时期。其中:1960、1961两年。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物资缺乏,
零售商品物价总指数随之上升。以后国民经济很快趋向好转,零售商品物价总指数亦随之下
降。“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物价处于冻结状态。党的十一属三中全会以后,区内注意发
挥了物价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对农副产品、山特产品等地产商品的价格作了相适应的调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