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价管理
第二节 物价管理
一、负责在区内贯彻落实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安排实施上级和同级物价部门下
达的定价、调价方案。
二、负责区内定价、调价工作。按照物价管理权限,规定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平衡协
调同类商品地区之间的价格水平,制定与调整农产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和非商品收费标
准;安排各种商品的各种差价和调拨价、供应价。
三、负责区内的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物价科设物价检查所,对市场、商店及各行业进行
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模范执行物价方针政策和遵守纪律者,专以表彰奖励;对违犯物价
政策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984~1985年,共检查5附户,违价的有319户,
占有价单位的91%,造价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重大违纪案件4户,总罚没款额为96,680.44元。
其中,非法收入93,337.44元,罚没款33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