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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品经营

第三节 商品经营



一、进货渠道
1958~1967年的十年中,本区商业的进货渠道,是由省(哈尔滨)批发站进货,1968~
1979年,改为市(伊春)百货批发站供货,1980~1983年又改为省(哈尔滨)批发站进货,1984
年后,又以市(伊春)批发站进货为主。
二、经营品种
商品品种的变化,是随着区内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提高而逐年增加和发展的。
1979年经营品种为3,790种,1980年3,870种,1981年为3,950种,1982年4,100种,1983种
4,600种,1984年5,328种,1985年为6,438种。
三、商品销售
商品销售,包括批发和零销两个方面。1957~1963年,由于1958年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
害的影响,市场物资日趋紧张,对肉、禽、鱼、蛋等主要副食品和糖、烟、酒、肥皂、火
柴、洗衣粉等工业品曾先后实行凭票证定量、限量供应办法。每户发有购货本、户口本、
根本合称为三证。不定期的发放副食券。1961年,曾实行高价糖果、高价糕点、高价手表、
高价自行车等办法,以达回笼货币。卫964年后,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好转,取消了高价商
品。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使刚刚恢复起来的经济,又处于冻结状态,各种商品日
趋缺乏,只好重新采取票证办法,供应好、少、新商品,称之为“紧俏商品”。1978年后,国
民经济好转,新优产品不断大量投放市场,随之取消了票证供应。继手表、自行车、收音机
之后,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电火锅等高档商品品种大量增加。
附: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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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品价格
商业科设志职物价员,各国营商店设有兼职物价员,各店的部、组织有管价员。商品
购进后,商业科物价员根据国家物价政策的规定,逐一定出批发价和零售价,由批发部批发
给各零售商品。商品价格,始终按国家的物价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肉食和蔬菜的价格,按
国家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属于政策性亏损经营,俗称“倒挂”。盘亏部分由林业局定额补偿。
附: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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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营效益
商业自建置以来,随着林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在各个不同的时期,最大限度的保
证了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在六十年代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虽然商品紧张,
但由于加强了计划和管理,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63~1965年企业改革中,商业既为企业
改革做出了贡献,又完善和加强了自身建设。“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批判了利润挂帅,把企
业的合理规章制度视为管。卡、压,致使商业经营政策性亏损额增加,1976年以来,经过企
验整顿,重新恢复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正常工作秩序。1980年以后,由于加强了企业
的经营管理,政策性亏损额逐年降低。
附: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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