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销 物资供销是随着生产形式的变化和各个时期的不同要求而几经变化。1957~1969年,
物资供应实行物资保送到生产第一线。其程序为,对于统配物资,根据各单位月份材料计
划,综合组平衡后,由计划员分配制票,财务组办理划拨,由送货员代领出库、装车、送往
林场。送货员和单位材料员在林场以票物办理接交,以往来帐户进行经济核算。
1970年以后,除燃料(柴油)仍保送到生产~线外,其它物资由单位材料员按物资消耗定
额编制并经审定的月份材料计划,经综合组平衡审批后,计划员分配制票,经内部银行转
帐,由保管员按票出库、门卫复检,收证,自行运回单位。非生产单位的材料供应,由各
单位的材料员按规定手续,自提自运。
近几年来油脂燃料的供应,按不同类型的车辆机械、生产任务量的消耗定额,凭证供
应,节约归己,超耗加价。
一、统配二类
供应科设统配二类组。配有计划员、业务员、记帐员9对配件,钢材等统配一类物资,
严格按照局计划、组织、审批、及时摧发、验收、管理和供应,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
成。
附:
(见附图)
(见附图)
二、燃料
1964--1979年,燃料的供应合并于统配组,1980年,设燃料组,实行单独核算。经营品
种有:电石、木炭、汽油、轻柴油、润滑油,煤炭等九个品种。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煤炭、
汽油、柴油的供应量有了明显的增长。
附:
(见附图)
三、三类物资
1965年前,三类物资,称为辅助材料,1965年改称三类物资,亦称为低值易耗物资。
具有种类多,数量大的特点。
附:
(见附图)
(见附图)
四、农机
1977年6月前,供应科内设农机组织。同年7月,区单设农机站,设站长、技术计划员、
财会组、物价员、采购员等,1978年由上级农机部门拨资金600,000元。1979年设农技科,
科站合并,增配农机监理。1981年末,农机科并于供应科,对内为林业局供应科农机组,对
外为新青区农机站。1984年7月,成立农机商店。
经营商品有:东方红75,铁牛55、28、135,农具、化杂、4115轮胎、各种轴承、柴油机
195、518、21等。
1984年4月,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平均价格上涨4%,同年12月又上涨20%。
附:
(见附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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