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饭店
第二节 饭店
1958~1980年期间,是以单一的国营饭店为主。1961年建立第一饭店,称饮食服务部。
1972年新建房舍400平方米,并正式建立第一饭店。1933年实行承包。同年建成第二饭店,
面积200平方米,后改为兴安饭店,1983年亦开始承包。1978年在第一饭店东侧成立第三饭
店,后称万里香饭店,1983年先后实行承包。1978年在永红商店对面建立了 200平方米的回
民饭店,后又搬至兴安饭店处,1983年由个人承包。国营饭店从1968~1978年十年中,共盈
利50.000元。从1978~1982年,由于经营不善,集体和个体饭店的竞争,年平均亏损15,000
元,自实行个人承包后,基本上扭转了亏损。八十年代,全区除国营饭店外,共有集体饭店
6处,个体饭店15处,总经营额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