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行政
第一节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部门有主管中小学普通教育的教育科和成年人教育的职工培训中心。
一、机构
五.教育科
1959年设文教卫生科,管理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1961年卫生分出,没文教科;1970年
10月文教科改称文教组,翌年恢复文教科名称, 1979年,科内增设教研室,配备研究员3名;
1980年是月科内又增设文教财务室,配备会计、出纳、记帐和人事务一人, 1982年至1985年
独立设科,名称为新青区教育科。
2.职工培训中心
职工培训中心是本区成年人教育的组织机构。1977年前未设独立机构,由文教科代管,
“文化大革命”中,职工教育停止; 1977年职工教育恢复后,设立新青区工农业余教育办公
室,1978年5月,改称新青区工农教育办公室,1984年4月6日,成立局职工培训中心,与区
工农教育办公室为两个机构,一套人员,配备教职工28名。
二、行政管理
普通教育的行政管理为两级管理体制。各中小学在教育科直接领导下。学校设行政校长
具体负责本校的行政工作(小型学校由业务校长兼)。下设总务处(组)。区址各学校配备专职
管理人员,林场和经营所学校由教师兼职负责。
学校总务处在行政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勤杂工人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负责
学校的财经管理和使用;负责学校维修建设和保证教学的物资供应以及教学条件的改善;安
排勤工俭学和学杂费的收缴,教科书的订购及发放。
“文化大革命”前,多数学校处于初建,条件较差,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是组织工
人、发动师生改善学校的环境,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开展勤工俭学。“文化大革命”中,
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被打乱,教学工作受到干扰。1976年后,建立健全了学校的行政管理制
度。实行教工民主管理.自工呢牌各校的校舍进行了维修,翻盖,基本实现了砖瓦化。为改
善办学条件,各校都相继建起了图书室、资料室,中学建起了理化实验室。有四所小学,一
所中学全部或部分安装了暖气设备。
技工校的行政管理除与普通教育相同外,在机构设置上,1984年始,成立学生会组织。
在学校管理上,按照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林业技工学校学生助学金改革的实施办法》,
对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其基本原则是“优则奖、劣则罚、困则助。每月从每个学生的助学
金中浮动3.00元,2.20元作为德、智、体均优的学生予以分等奖励,0.80元作为对家庭确有
困难的学生予以生活补助。
职工培训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内设的职工学校和电大工作站具体负责。现在培训中心
的设备基本上能保证教学工作的开展。有电视机、录音机、理化试验仪器和体育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