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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权建设

第一节 政权建设


政权建设是民政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但本区在1981年前仅由各街道办事处管理,自
1982年伴随着“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开展,把基层政权建设方纳入民政工作的轨道。民政科
协助区政府对全区18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整顿,调配了胜任工作的干部任主任。明确办事处的
人员分工和责任,区镇各居民委员会还选配一名国家干部任主任,配备1—2名街道妇女任副
主任。相继,民政科会同公安、妇联等有关部门对各个街道组建起居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办理街道居民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985年针对有的居民委委员年老体弱,有的因工作变动,已不在本街道居住,还有个别
的居民委员间不够团结等因素,影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效能的发挥,居民也很有意见,于是
在本年底对街道区划和居民委进行了整顿。通过组织街道居民民主选举,全区炮个街道办事
处,53个街道居民委产生居民委委员322人。其中主任46名,副主任6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