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管理
第三节 土地管理
一、土地管理科职责
贯彻执行、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统一要求,组织农场开展土地资源调查、
土地评价和土地统计、地籍调查等。在县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组织
农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承办农场内部各项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和划拨工作,对农场内部违
法占地依法进行行政、经济处罚。
二、《土地管理法》的宣传
宣传《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科重要工作之一,每年土管科利用广播、电视,各种会议、
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建场以来主要宣传方式有:1.利用
每年5 月“土法宣传月”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并把重
要部分编写成广播、电视讲座稿,由主管领导和土地科人员进行讲解,常用部分编写成问答形
式进行讲解。2.抓住每年6 月25日“全国土地日”这一重要日子宣传“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
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3.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土法知识和常用条款。4.树立永久
性标语牌,张贴标语和宣传画。5.做到服务到“家”,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等直接发
放到各单位主要领导手中。
建场以来利用上述宣传方式播出广播、电视稿件200 多篇,会议宣讲40多人次,永久性标
语牌2 块,各种标语及宣传画543 幅,职工知法率达95%以上。